第一,在司法中,民意不等于案件當事人的意見。因為案件當事人是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一個案件的判決直接涉及到案件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他們對案件的各種意見都有強烈的個人利益表達在內。所以,案件當事人的意見不能等于民意。
第二,在司法中,民意不等于輿論的意見?,F在有一些人把民意簡單地與輿論聯系起來,認為輿論就代表了民意,這也是不準確的。輿論只是各種意見、觀點的表達,只是發表的意見而已。即使這種輿論已經達到了一種被稱之為“公共輿論”的程度,也還是一種意見的表達,也很難說它就是代表了民意。尤其是在輿論一旦被操控的情況下,把它當作民意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
第三,在司法中,民意具有不可測度性,這是我們需要密切注意的問題。在現代中國,民意是存在的,尤其是當一些影響力很大的案件經媒體熱炒之后會形成一種所謂的民意。但這種民意很難去測度,在司法中誰代表民意?關于“民意”的概念,我想強調的是“民意”是和民主制度和民主理論相關聯的概念。離開這個去理解民意就理解差了。在直接民主制的情況下,通過全民公決、通過公投的方式所表達的意見,最后可以把它認為是民意。在間接民主制的條件下,通過代議制的方式,通過人民代表或者民意代表的方式去達成的意見,表達出來的意見,是可以代表民意。但在司法中誰代表民意,這個問題是比較有挑戰性的。我們在司法過程中總不能通過搞一個民意測驗說什么代表民意。在司法中,民意確實是存在的,但如何尋找和測度民意是一個有難度的課題。
第四,在司法中,民意也是在不斷變化的。某地的“孫偉銘醉酒駕車案”,在一審和二審的過程中我注意觀察到,在一審中所有的輿論都是譴責他的。但是當一審判決死刑之后,全部的輿論又一邊倒,又倒向同情他。二審改判無期還是死緩,這個判決是不是受民意影響,我不好下結論,但至少民意是處在一種變化當中,我們的司法如何應對這種不斷變化的民意,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第五,民意也是可以被操縱的。現在有所謂“網絡推手”、“網絡水軍”、“網絡打手”的存在,這樣一種現象說明完全可以通過某種手段操縱民意。所以,民意有一點像我們過去說的“群眾運動”,只要有發動者就會形成一種難以抵抗的潮流,將一切都裹挾和淹沒進去。有電視臺在采訪一個網絡公司的推手時,他說他在一夜之間可以組織起10萬人來,搞垮競爭對手。對這樣一種被操縱的“民意”,應該警惕。
第六,我們需要非常謹慎和非常認真嚴肅地注意到民意、民本主義、民粹主義潮流之間的關聯。最近人民大學有一位教授寫了一篇文章,說敢于批評人民的人才是真正有膽識的學者。因為從來沒有人敢說人民是錯誤的,人民永遠是正確的。中國的民本主義是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的?!懊駷榘畋荆竟贪顚帯?,“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些民本主義的思想傳統影響深遠,盡管在古代從來沒有實現過,但仍不失為中華優秀思想文化的經典性語言表達。到了毛澤東時代,民本主義發展到了極致:“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永遠是正確的。但是我們要看到,在人類歷史過程中,人民也是會犯錯誤的,尤其是在錯誤的領導和發動下。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里面曾精辟的論述過這樣的問題:人民也可以產生集體性的腐敗,集體性的腐化行為。民意如果被扭曲,民本主義如果被誤讀,就會導向民粹主義。文化學者余秋雨先生在2011年1月6日的某電視臺的文化訪談欄目中,針對民粹主義發表的幾個觀點我是非常贊同的。他講道:1,發言不等于民意,民意應該有一個科學的調查數據;2,民意是天天會變的;3,民意不等于民心;4,即使是民心,也不代表最高原則,不代表對終極價值的思考。這幾點尤其是最后兩點講的是非常深刻的,是有重要啟示性的?;氐轿覀兊闹黝}來講,在司法中如何來尋找真正的民意是非常艱難的課題。
?。ㄗ髡邽橹袊鐣茖W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