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自開發區成立之初就經歷了多次園區托管體制的改革,每一次改革都激發了區域經濟發展的活力。長沙縣和開發區兩個主題圍繞經濟建設的基本目標,不拘小節,相互扶持,形成了多元共生、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1.“舊園區托管體制”
長沙縣園區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是促進長沙縣經濟不斷發展的重要動力。不斷調整的園區托管體制,使一個縣級開發區一步步成長為國家級的經濟開發區。
1992年,長沙縣就舉全縣之力在當時的望新鄉規劃14平方公里建立長沙縣星沙科工貿開發區。省委、省政府聽取專題匯報后,決定成立“星沙特別招商區”,要求各部門“多支持、少干預”。1994年星沙科工貿開發區改名為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被確定為省級重點開發區。高級別的政策環境為當初的鄉鎮園區擴大了發展空間。同年,梁穩根帶領他的團隊來到這個嶄新的開發區開創了“三一”的新篇章。
1997年,國家科委批準在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立“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星沙工業高科技園”。這是長沙經開區獲得的首塊國家級“金字招牌”,也是當時足以吸引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金字招牌”。在品牌效應的帶動下,當年長沙經開區迎來了首家世界500強企業——韓國LG公司的入駐,這也成為當年湖南省招商引資的重大項目,吸引了社會各界的關注。一枝引來滿庭芳,隨后,遠大空調、北汽福田、光南摩托等企業陸續落戶星沙,開發區由艱苦創業期進入了收獲期。
2000年提升為國家級經開區后,原有市縣共管,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變更為市縣共管、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縣區領導交叉任職,縣委書記擔任國家級經開區的黨工委書記,縣長、主任另設。在堅持規劃、統計口徑、收益分配“三不變”的原則下,繼續實行經開區與長沙縣稅收“六四分成”的比例,并采取經開區設立金庫等措施,充分調動區縣雙方積極性,促進區縣團結干事,共謀發展。截至2014年年底,長沙經開區擁有企業1600余家,其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45家,年產值億元以上企業73家,過10億元企業16家,世界500強企業31家。形成了以工程機械、汽車及零部件、電子信息為主導,新材料、食品飲料、輕印包裝等為補充的產業發展格局,已經成為長沙乃至湖南工業發展的重要增長極和核心驅動力。
2.“新園區托管體制”
為進一步激活縣域經濟發展,長沙縣又相繼開發建設了以鄉鎮企業為主的榔梨、黃花、暮云等7個鄉鎮工業園區和星沙產業基地,形成“一區七園一基地”的園區發展格局。但園區級別較低,服務水平有限的弊端逐步顯現,相同的土地資源并未獲得同樣的收益。
2008年,為解決經開區發展空間的問題,縣區進一步提出了“以區帶園、業務托管、資源共享、互利共贏”的發展思路,為拓展園區空間、促進產業輻射奠定了堅實的基礎。2009年開始,經開區制定出臺了星沙、榔梨及黃花產業基地委托經開區管理的方案,探索建立了“園區托管”管理體制,并在星沙產業基地率先啟動托管試點。
1)規定基本原則,明確“園區托管”托管形式
原則決定運行方向,形式決定操作內容。為確保“園區托管”運行方向準確,操作內容可行,縣區在深入調研園區發展實情、準確把握區域經濟發展規律、積極借鑒外地成功做法的基礎上,確定了“統一規劃、業務指導、經濟合作”的運行原則,明確了“七統一”托管形式,即由縣人民政府依法授權經開區,按照統一發展規劃、統一開發建設、統一產業布局、統一優惠政策、統一招商引資、統一環境治理、統一管理服務的模式,對托管區域實行管理。同時,將托管區域冠名為“國家級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基地”,如星沙產業基地已冠名為“國家級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星沙產業基地”。
2)強化區域合作,明晰“園區托管”管理權限
權限明晰才能管理順暢、合作良好。縣區在保持托管區域行政體制(財政和人事管理體制)不變的前提下,進一步強化了區域間的合作層次和空間,縣區對托管區域實行雙重協作管理,即經濟建設、發展和管理業務由經開區全權指導,財政和人事繼續由地方黨政負責管理,但產業基地主要領導的任免,應充分聽取、征求經開區意見。星沙產業基地作為新建設區域實行管委會和街道辦兩套班子,分別主抓經濟和社會事務。榔梨等已建成區域,對鄉鎮和產業基地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鄉鎮黨政正職分別兼任產業基地黨政正職,保證工作的延續性。
3)實行合資運營,構建“園區托管”工作平臺
縣區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和“誰投資、誰受益、公司化運作”的原則,以資本為紐帶,組建合資公司,形成“園區托管”工作平臺,實現開發共建、發展共享。第一個試點是在星沙產業基地正式托管后,縣區分別出資4000萬元,注冊成立了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星沙產業基地開發有限公司,作為星沙產業基地開發建設主體,公司與產業基地管委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受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長沙縣委、縣政府雙重領導,并以此為紐帶和平臺推動“園區托管”各項工作,形成了強大的發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