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副司長周建春10月10日表示,結合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要求,允許進城落戶人員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鼓勵農村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10月10日中國新聞網)
農民在家里有宅基地與承包的土地,還有集體收益分配權。農忙時在家勞動,農閑時在城里打工,他們有自己的活法。而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他們生活的區域不斷地被納入城鎮的版圖。有的地方政府讓他們放棄宅基地與承包的土地進城。但是土地是他們的命根子,他們擔心失去土地以后,缺乏在城鎮謀生的技能,成為城鎮貧民。某些地方盲目推進城鎮化,趕農民上樓、進城,造成了征地矛盾。如果城市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跟不上,進城農民難享市民待遇,生活狀況堪憂。
城鎮化到底該如何推進?農民到底該如何進城呢?在筆者看來,城鎮化關鍵是人的城鎮化,不是土地與戶口的城鎮化。城鎮化要循序漸進,不能違背農民意愿。根據國土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人社部、住建部等部門建立的人地掛鉤機制,進城落戶人員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鼓勵農村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尊重了農村的實際情況和農民的意愿。這樣的城鎮化思路值得期待。對于愿意進城,有一技之長,有能力在城鎮安居樂業生活的農民,城鎮就要敞開胸懷接納他們,給他們提供同等市民待遇,引導他們自愿有償退出原有宅基地、承包土地和集體收益分配權。如果農民暫時不符合落戶城鎮的條件,或者他們不愿意落戶城鎮,只愿意在城鎮務工,城鎮也要善待他們,給他們提供溫馨的臨時家園。如果進城農民暫時不愿退出宅基地,不愿流轉土地經營權,希望給自己留條退路,也應予以尊重。
對于條件不具備的地區,要把握城鎮化的節奏,不能貪大求快。對于不愿洗腳進城的農民,要尊重他們的意愿,引導他們科學致富,妥善安排他們的生活。如果城鎮化盲目推進,缺乏財力支撐,罔顧農民的意愿與感受,可能會透支有限的自然資源與社會資源,產生尖銳的征地矛盾,出現生態環境惡化、農民利益受損的情況。這顯然不是城鎮化的應有之義。
總之,城鎮化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某些地方不能急于求成,為了城鎮化率的虛名與政績需要,只求土地、戶口城鎮化,忽視人的城鎮化。況且,城市特別是大城市急劇膨脹,交通、教育、衛生、公用事業等公共服務跟不上,生態環境惡化,還會衍生嚴重的“城市病”。因此,城鎮化循序漸進、以人為本,降低城市戶籍門檻,對進城農民與原居民平等賦權,幫助進城農民真正融入城鎮生活,顯得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