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福建省發改委網站獲悉,經福建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研究同意,向龍巖市政府、福建省住建廳印發《長汀縣文化傳承新型城鎮化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推動《方案》實施,福建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還提出相關具體要求。
《方案》由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組成。《方案》提出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及《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在城鎮化過程中加強文化傳承,彰顯特色。根據長汀縣獨特的文化優勢,深入挖掘其歷史文化、客家文化、紅色文化、生態文化的內涵,進而加強傳承和發揚。按照“進則全勝、不進則退”的要求,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來閩、來巖考察時提出“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要求,發展有歷史記憶、文化脈絡、地域風貌、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風貌,在更高的起點上打造“長汀經驗”升級版。
《方案》發展目標是按照一年建立保護體系完善規劃、三年全推進、五年見成效的“135行動計劃”,明確階段任務,分解實施項目,落實保障措施,力求每個階段都有新成績。第一階段到2017年底,建立文化傳承和保護體系并進一步完善保護規劃體系,深入挖掘文化資源,建立“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美麗鄉村)→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建筑(古民居)”四大層次保護體系,明確各層次的保護項目并作出計劃安排;第二階段到2018年,文化傳承工作全面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城鎮化率達51%;第三階段到2020年,基本實現文化傳承新型城鎮化試點目標,即基本構建以歷史文化名城為核心的長汀特色文化體系,城鎮化率達53%,形成“一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多個國家或省級歷史文化街區——一批國家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和特色鮮明的美麗鄉村——眾多有故事的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建筑(古民居)”的文化傳承體系。
《方案》主要任務包括完善規劃編制體系、加大名城保護和地名文化遺產力度、客家文化傳承與建設、紅色文化傳承與建設、生態文化傳承與建設、提升綜合承載能力、改革創新機制和體制組成。為推動實施,《方案》明確:“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部門聯動,凝聚合力;廣泛宣傳,大力動員;強化督導,嚴格獎懲”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