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過勞死”的消息引發(fā)熱議。據(jù)報道,巨大的工作壓力導致我國每年“過勞死”的人數(shù)達60萬人,成為世界“過勞死”第一大國。
隨著社會生活節(jié)奏的加快,加班時間的延長,“過勞”似乎已成為中國職場常態(tài)。越來越多因工作猝死的新聞頻現(xiàn)頭條,讓人們深感這60萬其實離自己并不遙遠。其實,我國現(xiàn)有的法律對職工的勞動時間、休假權利已有明確規(guī)定,然而落地時卻屢屢遭遇尷尬。在很多單位,過度加班、無年假可休的情況已是潛規(guī)則,相關法規(guī)淪為空文。
如何讓“勞動者的權利真正硬起來”,不僅要依托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也亟須職場人轉變觀念。這里頭,首先是單位管理層的觀念要轉。長期以來,在很多單位,員工加班時長,休假與否,不是制度說了算,而是領導說了算。“領導是勞模,員工哪能休”,迫于心理壓力,很多人在“休假與工作”中,只能“主動”選擇后者。其次勞動者個人的觀念也要轉變。應意識到,健康的身體,良好的心態(tài),同樣是影響生活質量的重要因素。適時地停下來,學會休息,才能更好地工作,更好地生活。此外,單位中的工會組織,也需重塑存在感,切實保障職工利益,讓勞動者更有底氣,讓法規(guī)更加硬氣。
工作是為了更好地生活。當“過勞”已經(jīng)危及到生命之時,我們確實需要停下來想一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