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創新社會管理”改變為“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于實現社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和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在城鎮化不斷深入的背景之下,如何創新村組(社區)等基層社會治理體制,無疑是當前各級黨委、政府面臨的重大課題。湖南省長沙縣的鄉村在中西部大都市周邊地區具有突出的典型性,該縣通過建設“樂和鄉村”,推行“三事分流”,激發村民的集體精神和公共參與意識,初步形成多元共治的新局面,為全國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和啟示。(專題詳細內容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