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21 13:03:36
來源:光明網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1月20日)有媒體報道說,個人所得稅app最新更新后的個人填報事項的設項條目顯示,有關房屋租賃的填報項目中,房屋出租人信息已不再是要求此項免稅的承租人強制填寫的內容。這一更新,使得個稅app上線以來引發爭議最大的設項,以實際上的撤銷而告終。
在稅收體系及其制度中,征稅激勵是相對容易解決的一個問題,而納稅激勵則因稅收使用的均等性和顧及公正而產生的向納稅能力弱的群體傾斜的使用偏向,以及這種使用方式及偏向所給予納稅人利益的間接性,而成為不易解決的一個問題。納稅激勵難以解決,是稅收強制性的根由之一。并且,稅收使用方式及偏向越不明了,上述所謂的間接性就越模糊,由此而產生的強制性也就越大。
在現代國家,稅收取之于民、曉之于民、定之于民(或其代表)、用之于民的特性,多多少少減輕了稅收的強制色彩。這其中更重要的還在于,稅收制度設計所預留的道德操作與評價空間,更使納稅帶有了“自愿”的表象,并由此為稅收及其制度帶有來了道德的色彩。這個表象和色彩,是逃稅行為被認為缺德甚或受到相應法律制裁的社會心理基礎,也是現代稅收與以國家所有強制力為后盾進而以整個制度體系為代價進行橫征暴斂的前現代稅收的重要區別。
上位稅收制度設計預留的操作空間,既是指收稅一方的操作空間,但其實更是指納稅一方的操作空間。此謂操作空間,就是在一些邊界模糊、難以界定、或者一旦征收會導致征收邊際成本巨大的稅目下,允許納稅人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斷,并將這個判斷所產生的不納稅后果視為合法。這個空間,就是現代稅收制度中的所謂“合理避稅”空間。這樣的避稅空間,雖給一些納稅人帶來了一定的道德風險,但從總體上說,卻降低了整個社會的道德風險。
應該說,在稅收及其制度體系中為合理避稅預留操作空間和道德評價空間,并非是出于制度設計者的同情心和慈悲心,而是不得已而為之,是權衡稅收成本以及整個國家制度成本后的理性選擇。顯然,無論在何種稅收體系及其制度中,收稅和納稅之間的對抗性是不會消失的。將某種納稅人避稅操作相對容易的稅種的稅收征繳剛性化,不僅會導致稅收征繳的大概率的失敗,還會搭上國家強制力以及國家制度體系的高成本消耗。但是,更嚴重的后果還在于,這樣的征繳,除了虛耗稅收體制以及國家制度成本以外,還會導致社會整體道德水平的下降以及道德評價水準的降低。
國家稅收制度,本來就是作為國家代表的政府與公民個人之間的最重要的利益關系的協議,因此,稅收設項是各方利益在現行國家制度框架內的體現,是稅收與納稅張力平衡的確定。稅收設項不合理以及設項邊界模糊,會在某種程度上導致納稅人將“不得不”違反這種規定視為“當然”,由此對違規乃至違法行為“無感”。其中更有甚者,則是將此“當然”模式擴展至其他方面,由此導致納稅人在基于納稅的“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對違規違法行為的普遍化的無視甚至“參與”。
這就如上述app中有關房屋出租人信息的強制性填報的設項,在相當程度上極易導致房屋承租人和出租人雙方的“串通”,并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一起無視稅收設項。這樣做的最終結果,就是納稅人只要花費很小的協商成本,就可避免房屋出租人應稅漲價、承租人省錢不成反而擴大房屋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