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的意見
(2011年6月3日中共北京市委十屆九次全會通過)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現就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的總體要求
社會管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自我完善和發展的重要任務。面對新形勢新要求,必須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在新的更高起點上,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首都社會建設。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是繼續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推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是推動首都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大戰略任務,是加快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重大戰略舉措。
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以來,全市社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走在全國前列,初步形成比較完善的工作網絡和政策體系框架;社會保障制度率先實現城鄉一體化,民生得到切實保障和改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顯著進展,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社會廣泛參與贏得世人矚目,奧運志愿服務積累成功經驗,群防群治取得顯著效果;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共建共享局面初步形成;社會領域黨建工作體系初步形成,黨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面不斷擴大。經過多年的努力,本市社會建設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與此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本市社會建設工作距離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不小差距。隨著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動、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任務繁重、意義深遠。
(二)把握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總目標,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適應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新形勢,順應廣大人民群眾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以解決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與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完善社會服務為重點,以創新社會管理為動力,以動員社會參與為基礎,以優化社會環境為保障,以構建社會和諧為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開創具有時代特征、中國特色、首都特點的社會建設新局面,為加快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三)遵循基本原則。第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把完善服務、讓群眾滿意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在改進服務中加強社會管理,促進普惠公平,讓社會建設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第二,堅持依法辦事、發揚民主。把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作為基本要求,加快推進社會建設立法工作,依法調整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社會服務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充分運用民主方式、群眾工作方式、說服教育方式研究解決問題,努力通過平等溝通、協商、協調、引導等辦法化解社會矛盾。第三,堅持改革創新、完善制度。把體制創新、制度建設作為根本動力和基本保障,著力解決基礎性、普遍性、根本性問題,不斷創新體制機制、方式方法,不斷推動規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設。第四,堅持統籌協調、整體推進。把綜合協調、全面推進作為基本工作方法,堅持統籌協調,科學規劃、系統設計、由點到面、整體推進社會建設;堅持統籌兼顧,正確反映和協調各個方面、各個層次、各個階段的利益訴求;堅持綜合施策,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經濟調節、行政管理、道德約束、心理疏導、輿論引導等手段,加強和創新社會服務管理。第五,堅持廣泛動員、共建共享。把社會協同、公眾參與作為基本著力點,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社會服務管理,動員和引導社會成員積極參與社會建設,努力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明確發展目標。按照建首善、創一流的要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使北京社會建設始終走在全國前列。今后五年要努力實現以下主要目標:
——社會服務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居全國前列并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人人享有社會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明顯提高,積極促進充分就業,五年提供100萬套保障性住房,城鄉居民年均收入增長8%,居民平均預期壽命接近82歲,文化教育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
——社會管理更加科學。突出人文關懷,創新方式方法,進一步健全社會管理體制。堅持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充分運用科技創新成果,基本實現社會服務管理網格化、社區建設規范化、村莊管理社區化,基本形成社會組織“樞紐型”工作體系,基本實現各類人群服務管理全覆蓋。
——社會動員更加廣泛。完善基層民主自治,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強化各類經濟組織的社會責任,加快推進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完善志愿服務長效機制,健全社會協同機制,拓寬公眾參與渠道,使社會創造活力競相迸發。
——社會環境更加文明。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倡導“做文明有禮的北京人”,形成文明有禮、守法誠信、崇尚科學、積極向上的社會風尚,營造服務優質、秩序優良、環境優美的社會氛圍,創建生產安全、生活安寧、社會安定的社會環境。
——社會關系更加和諧。完善群眾利益協調機制、群眾權益保障機制、社會矛盾調處機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不斷促進人際關系、群體關系、勞動關系、鄰里關系、家庭關系和諧,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二、著力完善社會管理格局
緊密結合本市實際,不斷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
(五)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要把社會建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經常分析社會建設形勢,科學制定社會服務管理政策,支持政府履行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引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社會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作用,全面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調動一切積極力量參與社會服務管理。進一步發揮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全面推進各項工作開展。
(六)強化政府職責。各級政府要按照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依法行政的要求,健全職責體系,完善工作職能,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依法加強社會管理,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完善政策法規,依法高效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動員組織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社會服務管理。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形成各負其責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確保工作運轉協調、運行高效。不斷深化街道(鄉鎮)管理體制改革,推動街道(鄉鎮)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
(七)推動社會協同。在黨和政府領導下,注重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各類經濟組織、基層自治組織等社會力量的積極協同作用,共同做好社會服務管理工作。進一步發揮工青婦等人民團體的職能,做好組織群眾、引導群眾、服務群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工作;充分發揮“樞紐型”社會組織橋梁紐帶、業務龍頭、服務管理平臺作用,協助黨和政府做好社會服務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專業優勢,有效承接政府轉移和委托的社會服務管理項目;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自治功能,實現基層民主自治與政府行政管理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首都高校和科研單位優勢,著力研究社會建設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
(八)動員公眾參與。擴大基層民主,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依法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動員組織群眾依法理性有序參與社會服務管理,積極探索群眾參與社會服務管理的有效途徑,支持、推動居(村)民依法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進一步鞏固發展北京奧運會和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志愿服務、群防群治成果,充分調動社會公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依法有序參與社會事務,努力形成社會服務管理人人參與、社會建設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著力在創新服務中加強社會管理
正確認識基本國情、市情和社會主要矛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加強社會建設,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切實做到服務到位、管理有力度。
(九)進一步提升社會公共服務水平。按照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場提供多樣化選擇的原則,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策,推進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形成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廣泛參與的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探索多種有效方式,吸引社會資源和社會資金投入公共服務領域。積極扶持社會企業發展,大力發展社會服務業。在試點基礎上,不斷擴大“一刻鐘社區服務圈”覆蓋面。進一步整合資源,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十二五”時期,基本實現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十)努力實現社會保障人群全覆蓋。堅持積極的就業政策導向,不斷完善公共就業服務網絡,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就業管理制度,加大就業培訓力度,構建城鄉一體化充分就業格局。合理調整收入分配制度,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差別,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逐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界限,構建“職工+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社會保障人群全面覆蓋、水平不斷提高。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著力解決保障性住房供應不足的問題。
(十一)大力發展社會事業。堅持優先發展教育,在更高水平上促進和維護教育公平,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注重發展特殊教育,結合產業需求發展現代職業教育,著力推進首都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斷滿足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精神文化需求。加強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的急救網絡,完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全覆蓋。健全公共體育服務體系,推廣“體育生活化”理念,完善基層體育設施,推進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倡導市民做“健康北京人”。
(十二)完善社會福利體系。樹立“大民政”理念,完善政策,整合資源,建立財政投入、社會投資和慈善捐贈等多元保障機制。以養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逐步拓展社會福利保障范圍,逐步提高市民福利水平,構建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體系。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專項救助相配套、臨時應急救助和社會互助為補充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加快培育慈善組織,拓展慈善募捐渠道,逐步形成方便快捷、公開透明的慈善捐助體系。
四、著力實現各類人群服務管理全覆蓋
不斷提高各類人群服務管理精細化、信息化、科學化水平,努力做到社會服務管理城鄉一體、各類人群全面覆蓋。
(十三)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堅持以業控人、以房管人、以證管人,努力遏制人口無序過快增長,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努力形成與首都可持續發展和城市功能相適應的人口發展和管理格局。持續深入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產業發展方式從依靠勞動力數量增加向更多依靠勞動生產率提高轉變。統籌區域協調發展,有序疏解中心城區人口,引導人口向新城和周邊區域合理分布。嚴格戶籍準入政策和指標調控,優先引進符合首都發展需要的高層次人才。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人口評估機制,加快建立人口安全預警機制,確保首都人口發展符合調控目標要求。落實人口總量調控區縣屬地責任,建立市級統籌、部門分管、屬地負責的人口服務管理機制。
(十四)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加強實有人口動態管理,逐步完善居住證、居民身份證制度,建立全市聯網、部門聯動、覆蓋城鄉的全員人口統籌管理信息系統。健全人口服務管理區域協作機制,做好流動人口雙向服務管理。按照來有登記、走有核銷的要求,加強流動人口、人戶分離基礎信息采集,完善流動人口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提高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化和精細化水平。加強和改進來京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努力解決社會保障、子女入學、醫療衛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總結推廣“新居民互助服務站”經驗,建立健全青年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完善出租房屋集中管理等模式。通過建設國際化社區等方式,做好長期在京居住的外籍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十五)完善各類人群服務管理。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斷加強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促進各民族大團結、不同宗教信仰群眾和諧相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居家養老(助殘)“九養”政策,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健全覆蓋城鄉全體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加強和創新特定人群服務管理,加強社會閑散人員、有不良行為青少年服務管理,做好教育、幫扶、矯治等工作;充分發揮區縣“陽光中途之家”作用,完善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機制,加強對刑釋解教和社區服刑人員的服務管理;建立健全精神疾病患者服務管理制度,使之及時得到救助、治療和康復;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使其回歸正常社會生活。
(十六)構建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體系。加快推進社會服務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和專項試點工作,科學劃分網格,合理配備力量,運用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暢通信息發現報告渠道,健全監督考評體系,搭建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社會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完善集人、地、物、事、組織于一體的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模式。制定并試行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意見,構建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網絡體系,基本實現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全覆蓋。
五、著力夯實社區服務管理基礎
切實打牢基層社會服務管理的根基,加強和創新社區服務管理,基本實現社區建設規范化、村莊管理社區化,逐步實現城鄉社區服務管理一體化。
(十七)完善社區服務管理格局。進一步完善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站職能,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社區居委會的民主自治功能,發揮社區服務站承接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能,構建社區黨建、社區自治、社區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格局,形成以社區黨組織為領導核心、以社區居委會為主體、以社區服務站為依托、以社區社會組織為補充、駐社區單位和組織協同配合、社區居民廣泛參與的現代社區治理結構和新型社區服務管理體系,推動和諧社區建設。
(十八)深入推進居(村)民自治。認真落實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不斷完善社區(村)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健全和落實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民主自治制度。深化社區(村)民主自治,規范社區(村)重大事務民主議事規則,健全社區居(村)民會議及居(村)民代表會議、議事協商會議、民主聽證、居(村)務公開制度。在試點基礎上,逐步推廣社區居民會議常務會模式,逐步推進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工作。加強業主大會建設,強化社區居委會對業主大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大會依法規范運行。
(十九)構建社區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整合社區管理職能和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健全社區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以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為依托,規范基層專業服務機構,有效承接社區基本公共服務。鼓勵和引導駐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區居民開放其內部服務設施,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經濟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管理。不斷加強社區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建設。
(二十)扎實推進社區規范化建設和村莊社區化管理。圍繞社區服務站建設、社區工作職能、社區運行機制、社區工作者管理、社區志愿服務、社區基礎設施配置和社區經費投入等內容,全面推進社區規范化建設。“十二五”時期,城市社區建設基本實現規范化。以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口,推進社區規范化建設向老舊小區、新建小區、城鄉結合部社區和農村社區延伸,逐步實現城鄉社區建設一體化。總結推廣村莊社區化管理經驗,加快推進村莊社區化管理步伐,健全村莊社區化服務管理體系。
六、著力創新各類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服務管理
不斷加強和創新各類社會組織、經濟組織服務管理,積極動員各類社會組織、經濟組織參與社會建設,不斷激發社會創造活力。
(二十一)構建社會組織“樞紐型”工作體系。健全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社會組織“樞紐型”工作網絡,基本實現社會組織服務管理全覆蓋,把各類社會組織納入黨和政府主導的社會組織工作體系。按照有領導責任制、有職能部門、有工作制度、有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廣泛覆蓋、有管理和服務體系廣泛覆蓋、有業務和活動品牌項目的要求,完善以人民團體為骨干的“樞紐型”社會組織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
(二十二)加快推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完善社會組織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和發展服務民生的公益組織、符合產業導向的行業組織、參與基層社會建設的社區社會組織、促進社會和諧的新型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努力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社會公益組織,打造一批示范性強的公益服務項目和便民服務品牌。建立健全社會組織人才引進、社會保障、職稱評定等制度,開展多層次、多類別的業務培訓,加快推進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進程。加快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加強和完善社會組織自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現代社會組織制度。加強與全國性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和國際社會組織的聯系、交流與合作。依法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京活動的管理。
(二十三)積極推進社會組織管理改革。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工商經濟類、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完善備案管理制度,逐步擴大社會組織備案管理范圍。按照政社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加快推進各類社會組織與行政主管部門在機構、人員、資產、財務等方面徹底分開,逐步實現自我管理、自主發展。健全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第三方獨立運作的社會組織考核評估制度,加強對社會組織依法監管,完善社會組織退出機制。
(二十四)推動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充分發揮各類企業在社會服務管理中的積極作用。引導企業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平等協商、正常增長、支付保障機制。積極穩妥解決勞動爭議,逐步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工會牽頭、多方聯動、重在調解、促進和諧的勞動爭議社會化調解格局。注重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作用,建立各類經濟組織與員工利益共享機制。健全勞動關系預警、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機制,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和企業安全穩定,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二十五)強化企業服務管理員工的社會責任。積極支持各類經濟組織加快發展,指導和幫助各類經濟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依法規范企業管理行為。著力強化企業服務管理員工的社會責任,不斷改善員工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切實加強人文關懷,注重提高員工素質,維護員工合法權益。推動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健全黨組織、群眾組織,探索黨組織、群眾組織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開展工作和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
七、著力提高信息網絡服務管理水平
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形成法律規范、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技術保障、公眾監督、社會教育相結合的互聯網服務管理體系,在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傳統媒體管理的同時,加強和完善互聯網等新媒體服務管理。
(二十六)促進互聯網新媒體發展。進一步整合資源,積極推動互聯網新媒體發展和“三網融合”。積極為中央媒體網站做好服務工作。加強市屬媒體網站建設,在新聞發布、信息采集、產業政策等方面給予必要扶持;推動千龍網體制機制創新,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新聞網站。加強首都之窗等政府網站建設,鼓勵街道、社區開辟服務型網站,提高服務管理水平。發揮地區商業網站積極作用,促進互聯網健康發展。
(二十七)完善網上公共文化服務。加強對網民心理和需求研究,利用博客、微博、論壇等開辦功能實用、服務便捷的專業頻道,豐富網上文化內容,提供優質信息服務。加大投入力度,推進公益性上網向社區和農村延伸,采取政府購買、項目資助等方式,鼓勵和引導網絡文化單位開展網上公共服務。推進社區工作者上網服務工程,充分運用網絡開展社區工作。
(二十八)加強網上正面宣傳引導。積極開展網上輿論引導,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營造良好的網絡氛圍。以建立全市網絡發言人工作制度為契機,完善網上輿論引導機制。進一步提高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運用新媒體與公眾溝通的能力,準確掌握網上輿情,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網上輿論,有效掌握主動權,努力營造良好的網上輿論環境。
(二十九)依法加強互聯網新媒體管理。健全黨委政府加強領導、專業部門擔當主力、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互聯網管理體制。堅持依法管網,落實誰經營誰負責、誰接入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責任制。研究制訂試行辦法,逐步推進網站實名制、手機實名制,維護網絡信息安全流動。加強網絡誠信體系建設,落實電信運營企業和用戶法律責任,促進互聯網業界行業自律,引導網民誠信守法。加強舉報熱線、網站自律專員等機制建設,構建文明辦網、文明上網長效機制。規范網絡信息傳播秩序,依法治理網絡虛假、色情、詐騙等不良信息,打擊違法犯罪,凈化網絡環境。
八、著力加強公共安全服務管理
圍繞提高預知、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建立主動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傳統方法和現代手段相結合的公共安全體系。
(三十)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制。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嚴格市場準入。建立健全食品藥品質量追溯制度,形成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安全責任鏈。完善動態監測和處置機制,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強化快速通報和迅速反應機制,及時處置食品藥品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堅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綜合協調機制,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形成政府、企業、行業組織、消費者和媒體共同參與的監管工作格局。
(三十一)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技術服務、預警預測、應急處置和救援、社會監督、宣傳教育和培訓體系建設。改善安全生產設施和裝備,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責任追究。健全以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屬地監管責任體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充分發揮工會、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推進安全社區建設,加強居家安全宣傳、教育、服務和管理,努力防止居家安全事故發生。
(三十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以社會化、信息化、網絡化為重點,健全點線面結合、網上網下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結合的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加強重點地區、重點場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密防范和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加強基層綜治維穩力量建設,發揮街道(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平臺作用。深入推進“平安北京”建設,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三十三)完善應急防災管理機制。健全各級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機構,形成科學完善的公共突發事件和災害應急管理體制機制。以各級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主管部門為主導,健全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應急聯動機制。統籌全市資源,提高公共突發事件和災害預警能力。普及應急管理、防災減災、預防避險等知識,加強各級干部處置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災培訓,組織開展群眾性應急演練,加大城市防災技術研發力度,提高全社會處置公共突發事件能力、防災減災能力、應急管理能力、危機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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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著力創建社會文明環境
把提高公民文明素質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的基礎性工程來抓,努力創建社會文明環境。
(三十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實踐活動,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鞏固黨和人民群眾團結奮斗的思想基礎。鞏固和發展“北京奧運精神”成果,總結提煉“北京精神”,凝聚社會力量,共同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深入開展“做文明有禮的北京人”主題宣傳實踐活動,推進公共文明引導工程,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開展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公共傳媒在思想道德建設中的正面引導作用。
(三十五)營造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大力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學習宣傳,深入開展“六五”法制宣傳教育,不斷強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繼續開展“法律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主題實踐活動。推進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和問責,完善行政復議制度,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不斷提升全社會法律意識,著力提高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切實增強廣大群眾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
(三十六)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社會誠信法律法規和行為規范,不斷完善符合國情和市情的社會信用管理制度。加強對社會規范建設的指導,推進行業規范、社團章程、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的完善,發揮社會規范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加強社會誠信宣傳教育,加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力度,堅決打擊制假販假、造謠詐騙等危害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擾亂市場秩序、損害社會誠信的違法行為。
(三十七)培育健康向上的社會心態。加強學習型社會建設,不斷提高公眾科學文化素養。加強宣傳教育,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培育奮發進取、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社會心態。建立健全社會心態引導機制,加強社會心態監測、評估、預警和疏導,及時發現、積極疏導社會不良心態,防范和降低社會風險。加強人文關懷,開展社會關愛行動。發展專業心理服務機構,健全心理服務機制,完善心理援助服務。加強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建立高危人群心理干預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極端行為。
十、著力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堅持以群眾利益為重、以群眾期盼為念,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形成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三十八)健全群眾利益協調機制。準確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情況新特點,積極探索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把群眾工作貫穿到社會管理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共同利益、不同群體特殊利益的關系,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協調機制。注重傾聽群眾呼聲,全面了解各類群體利益需求,通過堅持實施政府辦實事工程等舉措,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律法規,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員工切身利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完善公益法律服務,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在征地拆遷、勞動用工等矛盾多發領域,依托政府相關部門、群眾組織、行業協會等搭建平等協商平臺,建立和完善利益平等協商機制,保障各方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平等對話權。
(三十九)健全群眾權益保障機制。把知民情、解民憂、化民怨、暖民心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經常性工作,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以及行業協會、大眾傳媒等的重要作用,拓寬訴求表達渠道。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訴求,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健全公共政策社會公示制度、公眾聽證制度、專家論證制度,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不斷擴大公眾參與。完善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市(區、縣)長信箱等訴求表達方式,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機制,健全全方位、立體式的群眾訴求表達和合法權益保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信訪責任,推進領導干部接訪、走訪和包案督導,積極化解突出信訪問題。推廣“連民心懇談室”、“信訪代理制”、“一單式”工作法等經驗,健全基層信訪工作機制,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建立健全訴求表達反饋機制,及時反饋群眾訴求辦理情況。
(四十)健全社會矛盾調處機制。完善社會矛盾多元調解體系,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強化源頭預防矛盾糾紛,充分發揮基層社會矛盾調處中心作用,構建全面覆蓋的矛盾糾紛排查網絡,切實把絕大部分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完善政策,創新思路,做好矛盾積案化解工作。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法律服務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完善街道(鄉鎮)調解、區(縣)仲裁、市協調的“三級互動”機制,健全工會、人力社保、司法行政、信訪、法院和企業聯合組織“六方聯動”機制,有效調解、仲裁勞動爭議糾紛,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廣人民調解進派出所、人民調解進立案庭、社會組織參與商事糾紛調解等經驗,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四十一)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在城市建設、企事業改革改制、公共服務與管理、社會保障、涉農等領域,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面廣、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在重大事項及相關政策出臺前,從合法性、合理性、可控性等方面進行科學、系統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采取有針對性應對措施,有效化解和控制風險,最大限度地維護群眾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種不穩定因素,促進各級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確保重大事項順利實施。因未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而引發影響社會穩定事件的,依法嚴肅追究主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著力以黨建工作創新引領社會服務管理創新
充分發揮社會領域黨組織在社會服務管理創新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堅持以社會領域黨建工作創新推動社會服務管理創新,以社會領域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引領和推動社會服務管理全覆蓋。
(四十二)完善社區黨建工作格局。進一步鞏固和發展社區黨建工作成果,推動社區黨組織工作創新,加大新建小區、城鄉結合部社區黨組織建設力度,加強農村社區黨的建設,實現城鄉社區黨建工作全覆蓋,確保社區黨組織有專職工作人員、有辦公場所、有活動經費,著力構建區域化黨建工作格局。規范街道社會工作黨委工作職責和運行機制,并不斷向鄉鎮擴大延伸,逐步實現街道、鄉鎮社會工作黨組織全覆蓋。
(四十三)健全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制。在市級“樞紐型”社會組織全部建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委員會、社會組織聯合黨組織及工作職能部門,逐步建立健全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加大在行業協會、社會工作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的工作力度,實現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四十四)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加快推進商務樓宇社會服務站、黨建工作站、工會工作站、共青團工作站、婦聯工作站“五站合一”建設,實現全市商務樓宇“五站合一”全覆蓋。繼續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五個好”創建活動,加大“五個好”示范點創建和宣傳力度。實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推進工程,探索不同類型基層黨組織設置形式,加大在產業園區、商業街、綜合市場等建立黨組織的工作力度,探索商管協會、社區門店聯建等模式,實現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四十五)推動社會領域黨建工作創新。深入開展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活動,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實施“領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鋒工程”,總結宣傳樹立一批社會領域黨建工作先進典型。不斷創新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社會領域黨建工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體系。不斷創新工作方式,進一步完善組織健全、全面覆蓋的工作網絡。不斷創新活動方式,進一步形成長效工作機制。不斷加強社會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工作、統一戰線工作,進一步擴大黨的各項工作在社會領域的覆蓋面。著力加強社會領域黨組織自身建設和黨建工作隊伍建設,進一步落實“黨員承諾制”,充分發揮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
十二、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的保障措施
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人員保障、經費保障,不斷加強法律、體制、能力建設,努力提高社會建設工作科學化水平。
(四十六)進一步完善組織領導體制。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市、區(縣)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職能作用,加強對社會建設總體規劃、重大方案、重要決策的研究,加強對社會管理工作的宏觀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社會建設重大事項由領導小組統籌研究、統一部署,日常工作調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各項任務由各部門分工負責、各盡其職。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和高校、科研單位的優勢,充分調動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組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激發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的參與自覺性,切實增強社會建設的整體合力。
(四十七)進一步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研究出臺社會工作者培養評價管理使用激勵政策,加快推進社會工作者專業化和職業化。加強志愿者管理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志愿者聯合會“樞紐型”社會組織作用,加快推進志愿服務常態化和規范化。建立健全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互動機制,切實提高社會工作水平和志愿服務成效。努力培養一批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社會建設工作隊伍,不斷提高社會服務管理科學化水平。
(四十八)進一步健全法制保障體系。緊密結合社會服務管理實際,在不斷推進政策創新、完善社會建設政策體系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社會服務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推進社會建設法制化進程,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法規、規章體系,規范、引導和推動各項工作依法運行,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提供法制保障。
(四十九)進一步加大資金保障力度。適應社會服務管理發展形勢,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切實保障社會建設資金需求。整合存量資金,優化增量安排,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健全社會建設專項資金投入和管理機制,發揮引導和激勵作用,優化資金管理使用。加強資金監管和審計監督,促進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推動作用,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社會建設。
(五十)進一步健全實施保障機制。編制《北京市“十二五”時期社會建設規劃綱要》,落實今后五年全市社會建設的主要目標任務。制定“折子工程”,分解任務,明確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制。完善檢查考評機制,每年實施檢查考評并形成督查報告,將社會建設考評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研究制定社會建設指標體系,推動社會建設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