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對農民工不僅具有家庭糧食安全和就業保障的功能,還顯示出日益重要的財產收入功能,仍然是農民工家庭維持生計的最后一道防線。
本報北京訊 “84%的農民工希望進城定居后能保留承包地,67%的農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項課題研究通過調查得出如上結論。報告認為,在城鎮化過程中,不能把“雙放棄”(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先決條件,更不能強制性要求他們退地。
這份題為《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研究》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10年重大課題,通過對6232名農民工的問卷調查發現,承包地對農民工不僅具有家庭糧食安全和就業保障的功能,還顯示出日益重要的財產收入功能。由于相當一部分農民工進城就業和居住在較長時間里還會經歷一個城鄉雙向流動的過程,在家鄉有一塊承包地,仍然是農民工家庭維持生計的最后一道防線。
調查顯示,84%的農民工希望進城后能定居并保留承包地,各年齡組農民工保留承包地意愿都很強烈。參加本次調查的農民工,有46%的人希望能“保留承包地,自家耕種”;27.2%的人希望能“保留承包地,有償流轉”;10.4%的人希望能“入股分紅”的方式處置,2.6%的人表示可以“給城鎮戶口,無償放棄”;6.6%人表示可以“給城鎮戶口,有償放棄”;另外7.3%的人希望有其他方式處置。
調查顯示,無論哪個年齡組的農民工,如進城定居,多數還是希望保留承包地,極少愿意放棄承包地。16—25歲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達到89.6%,26—30歲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達到90.3%。
調查還顯示,67%的農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新生代農民工選擇有償轉讓或置換城里住房的比例相對較高。參加本次調查的農民工,有66.7%的人希望能“保留農村的宅基地和房產,將來備用”;12.3%的人希望能“有償轉讓”;4.7%的人表示可以“給城鎮戶口,有償放棄”;2.6%的人希望能“置換城里的住房”;另外4.8%人希望有其他方式處置。
各年齡組農民工,如進城定居,希望“保留農村的宅基地和房產備將來用”所占比例較大,在68%—76%之間,16—25歲為69.4%,26—30歲為68.8%。
報告認為,要充分認識土地對農民生活保障的特殊重要性,充分估計今后我國經濟增長可能出現波動的風險。當農民工在城市沒有扎下根以前,不能輕易拔去農村承包地這個根。也要充分認識城鎮化過程中土地收益增值對農民增收和農村發展日益重要的作用,讓農民能夠分享要素市場化的好處。這是保護農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即便農民進城穩定就業和定居后,是否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也要強調自覺自愿,不能把“雙放棄”作為進城落戶的先決條件。
報告建議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取消“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和草地”一條,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宅基地、住房和集體資產股權更大的處置權,讓農民在自愿基礎上探索多種形式的財產轉讓方式。
調查還表明,隨著農民工進城務工就業趨于穩定,市民化的要求越來越強烈。問卷調查顯示,即便不放開戶口,80%的農民工將在城鎮就業居住;能夠自主選擇的話,90%的農民工愿在城鎮定居;多數農民工對居住地的選擇與務工地重合。
對于“假如不提供城鎮戶口,你愿意留在城里嗎”這一問題,28.2%的人表示“愿意,無論如何都要留在城里”;20.5%的人表示“不愿意,干些年再回去”;27.7%的人表示“無所謂,可以兩邊跑”;23.6%的人表示,“我相信這種情況會改變的”。總體而言,近80%的人無論如何都愿意留在城里。
針對20世紀80年代以后出生的、年滿16周歲以上的新生代農民工,調查認為其代表著農民工的主流,正發生由“亦工亦農”向“全職非農”轉變,由“城鄉雙向流動”向“融入城市”轉變,由“尋求謀生”向“追求平等”的轉變,由“經濟參與”向“社會參與”和“政治參與”轉變,這一群體的壯大,將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