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接受陳安麗同志辭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陳安麗同志因工作變動辭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接受陳安麗同志辭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