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世紀里,我國城市化建設進入加速發展階段,而城市文明也成為整個國家、整個民族文明水平的重要標志。建設和諧文明社會,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一個城市的文明,標志著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物質文明、政治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
精神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就,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明顯提高,是社會和諧文明在城市的縮影和集中體現。城市文明就其結構來說,市民素質應是靈魂和源頭,城市管理文明則是軟件和保證,城市環境文明才是硬件和基礎。只有這三者合一,才能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有機地融入城市文明之中,才能構成城市文明的整體。如果說城市的環境和衛生是物質文明的一部分,那么,城市文明更重要的還是城市的文化品位以及政府的開放透明和清廉指數。
文明是城市發展的夢想,是市民殷切的期盼。而牽引這一夢想和期盼的,不只是政府哪個職能部門的事,也不光是環衛工人的事,更應該是全社會的事,是作為最終受益者的廣大市民為之共同奮斗的事業和職責所在。因為,城市的文明少不了每個公民的責任意識、少不了政府的科學管 理、少不了整個社會的共同關注。
然而,在國際化的今天,許多城市已經跟上了全球化的腳步,卻還沒有完全跟上全球化文明的進程。有的城市連全國化的步伐都還沒有跟進,談何全球化的境界?但是,我們有著悠久的文明歷史,只要有全社會的共同參與,有更多市民為著創建文明城市共同努力,相信這個城市離文明就不遠了,相信這個城市會更加充滿生機和活力,這個城市就能跟上全國乃至全球化的發展步伐。
城市文明不是政績,理應是一種常態,成為一種社會價值判斷的正確引導。文明是一種文化的積累,沒有持久、切實可行的軟件和硬件體制機制是不行的。文明城市,最終文明了誰?誠然,城市文明的對象,重點應當是人,而不是城市。城市是復雜、多元化的,只有有了強有力的措施和管理,加上環衛工人的辛勤勞動和更多文明市民的主動參與,才能為創建文明城市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