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拉美地區和東南亞一些國家的情況看,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錯失發展模式轉換時機。以阿根廷等拉美國家為例,在工業化初期實施進口替代戰略后,未能及時轉換發展模式,即使在上世紀70年代初石油危機后,還是維持“舉債增長”,使進口替代戰略延續了半個世紀。而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則因國內市場狹小,長期實施出口導向戰略使其過于依賴國際市場需求,極易受到外部沖擊。
第二,難以克服技術創新瓶頸。 一國經濟在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后,低成本優勢逐步喪失,在低端市場難以與低收入國家競爭,在中高端市場則由于研發能力和人力資本條件制約,難以與高收入國家抗衡,很容易失去增長動力而導致經濟增長停滯。克服這一挑戰,需要在自主創新和人力資本方面持續增加投入,培育新的競爭優勢。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在亞洲金融危機后再也沒能恢復到危機前的高增長,就與經濟增長缺乏技術創新動力有直接關系。
第三,對發展公平性重視不夠。拉美國家在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后,由于收入差距迅速擴大導致中低收入居民消費嚴重不足,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減弱。如上世紀 70年代,拉美國家基尼系數高達0.44—0.66之間,巴西到90年代末仍高達0.64,一些國家還由于貧富懸殊,社會嚴重分化,引發激烈的社會動蕩,甚至政權更迭,對經濟發展造成嚴重影響。
第四,宏觀經濟政策出現偏差。從拉美國家看,受西方新自由主義影響,政府作用被極度削弱,宏觀經濟管理缺乏有效制度框架,政策缺乏穩定性,政府債臺高筑,通貨膨脹和國際收支不平衡等頑疾難以消除,經濟危機頻發造成經濟大幅波動,如上世紀80年代的拉美債務危機,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機、1999年巴西貨幣危機、2002年阿根廷經濟危機,都對經濟持續增長造成嚴重沖擊。
第五,體制變革嚴重滯后。在拉美國家,體制變革受到利益集團羈絆,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精英集團的“現代傳統主義”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和財富積累,反對在社會結構、價值觀念和權力分配等領域進行變革,或者把這種變革減少到最低限度。經濟財富過度集中,利益集團勢力強大,造成尋租、投機和腐敗現象蔓延,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受到嚴重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