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更新條例公開征求意見
時間:2022-06-08 17:50:24
來源:城市化網
6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網站發布了《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7月6日。
據悉,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做好首都城市更新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轉變城市建設方式,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以首善標準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
《條例》明確了5大類12項更新內容,其中包括以保障老舊平房院落、危舊樓房、老舊小區等房屋安全,提升居住品質為主的居住類城市更新;以推動老舊廠房、低效產業園區、老舊低效樓宇、傳統商業設施等存量空間資源提質增效為主的產業類城市更新;以更新改造老舊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保障安全、補足短板為主的設施類城市更新;以提升綠色空間、濱水空間、慢行系統等環境品質為主的公共空間類城市更新;以統籌存量資源配置,優化功能布局,實現片區可持續發展的區域綜合性城市更新。另外,還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動,重點突出民生保障,充分體現首都特色。
推動城市更新離不開土地政策的保障。在規劃和土地政策方面,《條例》提出諸多激勵保障措施。例如,在建筑規模激勵政策方面,《條例》表示,為滿足安全、環保、無障礙標準而增設必要的消防樓梯、連廊、室外開敞性公共空間等附屬設施,增加的建筑規模可不計入總建筑規模。此外,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基礎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危舊樓房成套化改造,其增加的規模由各區單獨備案統計。
在土地用途轉換和兼容使用方面,《條例》提出,鼓勵各類存量建筑轉換為公共服務設施、城鄉基礎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允許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建筑用途相互轉換;允許商業服務業類建筑用途相互轉換等。
《條例》還提出了土地過渡期政策,提高市場主體參與城市更新項目積極性。這一政策明確,在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城市更新項目符合更新規劃以及國家和本市支持的產業業態,可在5年內實行按原用途、原權利類型使用土地。
另外,《條例》提出支持利用騰退地下空間用于倉儲、便民店、家政等便民商業服務網點及文體中心、社區活動中心、養老服務等社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利用騰退地下空間補充完善街區服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