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三分”在建設,“七分”在管理。如何使保障性住房真正成為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讓有限的住房保障資源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不僅是從事這一工作面臨的重大課題,也是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問題
有了保障房,不等于做好了住房保障工作,關鍵是看保障房保障了什么人,保障的這些人是不是應該保障的人,這里就有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問題。如果管理跟不上,很容易引起老百姓的不滿,好事就會辦成壞事。隨著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的加快,這個問題已經越來越突出地擺在了我們的面前。
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三分”在建設,“七分”在管理。如何使保障性住房真正成為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讓有限的住房保障資源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不僅是我們從事這一工作的同志面臨的重大課題,也是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問題。
我認為,在破解保障性住房管理難題上,重點要解決“進”和“出”的問題。
配租配售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線”。要正確處理好需要和可能的關系,量力而行,循序漸進。如果不顧財力、短期內保障范圍定得過寬,部分保障對象等候保障的時間過長,就容易產生負面影響。科學規范審核流程,全程實行信息公開,都是把住“入口關”的重要環節。
完善合同管理,是“進”、“出”的重要保證。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合同,要載明租金水平、租賃期限、轉借或轉租的處罰以及其他違反使用規定等事項。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配售合同,要明確出租或者違規轉售的處罰,以及上市交易政府優先購買權、交易價格、收益分成方法等。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變化后的退出機制,是實現保障性住房可持續運轉的關鍵。對已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要區分情況,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司法等手段進行處理。經濟處理方式,就是將租金提高到市場水平,與住房租賃市場接軌,對住戶自然產生“擠出效應”。
湖北黃石市的做法,對其他地方就很有借鑒意義。他們“多種產品一個籃子歸并”,將原國有直管公房、已交付的廉租房、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自管住房等,轉換為公共租賃住房進行統一管理。創新“市場租金,一視同仁”的租金制度,委托統計局和社會中介機構,依據地段、房型、面積等因素制定房租價格。在此基礎上,實行“分類補貼,陽光調節”的補貼制度。這樣的探索和實踐,較好地解決了保障性住房的準入和退出問題,也使保障性住房可持續發展成為可能。
——湖北省副省長張通日前在全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會議上說
記者 顧兆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