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紀平
任依娜
刁維列
彭英斌
■ “北京地稅系統窩案”追蹤
有媒體報道,北京市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的落馬,源于其一名部下包養的一名情婦舉報,隨后北京地稅系統涉貪涉賄窩案浮出水面,市地稅局原副局級巡視員任依娜、市地稅局票證中心原主任刁維列等先后被控制。
近日,與王紀平關系極為“密切”的、多家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趙耘,被檢方提起公訴,其涉案贓款超過2000萬。
本報訊 (記者張媛)自從搭上北京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43歲女子趙耘多次成功承攬地稅系統項目并獲利。
近日,趙耘因涉嫌貪污1047萬元、多次向地稅系統官員行賄980萬元,被檢方以貪污罪、單位行賄罪提起公訴。
掌控多家公司 承攬地稅項目
1969年出生的趙耘,系北京本地人,案發前為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簡稱恒信恒安公司)、北京昆易實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昆易實公司)股東、北京鈺林天元科貿有限公司(簡稱鈺林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身份。
而這些公司,都緊緊圍繞銷售稅控機或者從事與地稅系統有關的工作。其中,2002年6月成立的恒信恒安公司,系趙耘利用王紀平的職務便利、由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信息中心與趙耘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鈺林公司共同出資的,首任法人代表為市地稅局信息中心原主任楊玉杰。2004年10月,信息中心將所有股權轉讓給鈺林公司。
據地稅系統內部人士稱,趙耘和王紀平關系密切。趙耘的原員工也稱,趙耘經常和王紀平打球,逢年過節也有往來,直至兩人先后被控制。
壟斷稅控密碼器 轉手“掙”千萬
據了解,2002年至2004年10月期間,北京地方稅務局向浪潮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采購稅控密碼器,即由浪潮公司對這些稅控機安裝安全卡(俗稱密碼器),然后才能銷售。如果用戶誤操作造成稅控機上鎖,也需要到該公司進行解鎖。
檢方指控,在這一過程中,趙耘便利用王紀平,使鈺林公司成為浪潮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的稅控密碼器唯一經銷商。鈺林公司將稅控密碼器加價后,出售給恒信恒安公司。趙耘和王紀平將加價款人民幣1047萬余元非法占有。
工商資料顯示,恒信恒安從2003年到2007年,每年的營業額均超過2000萬元,其中2006年度營業額高達3429萬元。
行賄稅務官員 “鋪路”為中標
據檢方指控,2006年至2009年期間,趙耘向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信息系統運營維護中心原主任、票證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維列(另案處理)提出請托,使恒信恒安公司、昆易實公司代理的浪潮齊魯軟件產業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發票系統、IT基礎設施、網絡安全運行維護項目和稅控收款機、稅控器、金融稅控收款機選型項目的招投標中中標。
為此,趙耘代表恒信恒安公司和昆易實公司,先后四次給予刁維列人民幣共計980萬元。
檢方認為,被告人趙耘無視國家法律,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作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應當以貪污罪、單位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設備招標“絆倒”4名稅官
在趙耘因涉嫌貪污及單位行賄罪被提起公訴時,北京市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市地稅局原副巡視員任依娜、市地稅局票證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維列和市地稅局計劃財務處原副處長彭英斌等人,因涉案被提起公訴或被判刑,他們涉及的指控或認定的犯罪事實中,均與在稅控機等設備招標過程中涉貪涉賄有關。
王紀平“倒手”密碼器斂千萬
王紀平1948年出生。北京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原局長。
近日,北京市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因涉嫌貪污、受賄1482萬元,被檢方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鈺林公司法定代表人趙耘,利用王紀平,使鈺林公司成為浪潮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的稅控密碼器唯一經銷商。鈺林公司將稅控密碼器加價后出售,趙耘和王紀平將加價款人民幣1047萬余元非法占有,王紀平涉嫌貪污。
另外,檢方指控,王紀平在2002年至2008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或單位承攬地稅系統辦公樓、檔案館、服務用房裝飾、多項設備、軟件產品采購及服務業務中,通過其子等人收受錢物共計435萬余元。其中,王紀平幫請托人之子調動工作,收受請托人給予的“伯樂相馬”玉雕件一套,價值120萬元。
副巡視員成公司最大股東
任依娜1954年出生。本科學歷,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原副巡視員。
今年4月,任依娜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初,任依娜利用擔任市地稅局“推廣應用國標稅控收款機領導小組”副組長的職務便利,受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商——北京曜輝達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和劉某請托,向下屬打招呼,為航天信息公司在稅控收款機、稅控器和金融稅控收款機選型項目的招投標中,中標提供幫助。
據了解,曜輝達公司從2007年底開始盈利,2009年賬面上已有1400萬元。劉某和王某很明白,如果沒有任依娜的幫助,公司不可能有巨額盈利。因此,在公司的股份分配上,劉某和王某各占30%的股份,而任依娜的股份卻占到了40%。
法院認定,任依娜多次收受曜輝達公司贈送的財物共計550余萬元。
今年7月,刁維列因涉嫌受賄1164萬余元被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刁維列于2002年至2009年間,受某公司請托,在北京地稅局稅控裝置產品選型項目中順利中標,及中標后分配到較好的銷售區域提供幫助,涉嫌受賄1164萬余元,其中包括,先后四次收受趙耘所在公司給予的人民幣共計980萬元。
另據了解,2007年,浪潮齊魯軟件產業有限公司參與招標時,市地稅局發布招標公告,并擬確定了五家生產企業提供高檔稅控收款機等。在七人評標委員會中,刁維列也在其中。在評標時,當專家問及與稅務局合作公司情況時,刁維列將王紀平事先確定好范圍的六七家重點公司做了介紹。
計財副處長稱受賄是“慣例”
彭英斌北京市地稅局計劃財務處原副處長。
今年5月,彭英斌因受賄186萬元,被東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在法院認定的涉案款中,其中有97萬元是彭英斌在參與單位招投標過程中,向評審專家推薦公司,所收受的好處費。另外,彭英斌在2005年,為其他公司在工程施工及結算等過程中提供幫助,收受近90萬。
據了解,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彭英斌曾稱“(收的錢)是他們按照‘慣例’給我的,應該是其(工程)利潤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