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耒陽“6·20礦難”謎團調查
北方已是秋高氣爽,天氣漸涼。但地處南國的湖南耒陽,仍是烈日高照,熱度不減。
6月20日,一場災難突然在耒陽三都鎮地下深層發生,正在作業的耒陽三都鎮都興煤礦東風井發生透水事故,井下巷道被淹,13條生命戛然而止。
在經歷了最初的瞞報事件并最終事發之后,耒陽市已有包括一位主管工業的副市長、煤炭局長、三都鎮黨委書記、三都鎮鎮長在內的多位官員被處理。而隨后進駐耒陽的省市聯合調查組約談的官員更是不計其數,在耒陽官場引發震動。
截至9月20日,湖南耒陽“6·20礦難”已經過去整整3個月的時間,但種種跡象顯示,這起事故背后仍有些謎團有待揭開。
出事煤礦之謎
記者獲得的信息顯示,發生“6·20礦難”的并非外界所看到的耒陽三都鎮都興煤礦,而是隱藏在其身后的另一個煤礦——龍興煤礦。出于種種原因,在“煤礦整合”的名義下,龍興煤礦自2009年以來一直作為都興煤礦的“東風井”而存在,并違規開展生產。
“出事的就是龍興煤礦,它在2006年就出過事故,此后一直掛靠在都興煤礦的名下生產,兩個礦分別有自己的老板,這種情況在我們這里很常見。”一位三都鎮當地村民告訴記者。
都興煤礦一位股東告訴記者,由于發生事故的龍興煤礦有“前科”,根本不屬于被整合的范圍卻被違規整合,且整合之后又違規生產,所以此次礦難的罪名被推給了被掛靠的都興煤礦。
據了解,2006年,全國開展煤礦關閉整合行動,作為湖南重點產煤區的耒陽市也不例外。“在耒陽市的煤礦大整合中,三都鎮幾十家煤礦被整合成為13家。”三都鎮政協聯絡工作委員會主任谷鵬說。
按照湖南省政府關閉整合文件規定,都興煤礦證照齊全、管理完善、生產正常,屬于保留煤礦的范圍。龍興等煤礦就是在此背景下,被都興煤礦整合的。
都興煤礦一位股東表示,發生“6·20礦難”的“東風井”是都興煤礦按照耒陽市有關煤礦大整合的文件規定,于2009年整合到都興煤礦名下的。但兩者名為整合,實則獨立。一直以來,龍興煤礦有自己的老板和股東,銷售收入、利潤分配、資金投入從來沒向都興煤礦報告過,也未向都興煤礦上交過一分錢。兩家礦在財務、生產等各方面均是獨立的。
按照這位股東的說法,龍興煤礦實際上就是通過當地政府的關系被強制掛靠在證照齊全的都興礦名下,以獲得生產所必須的“名分”。
記者獲得的一份都興、龍興《煤礦整合協議書》上顯示,根據衡陽市政府《關于煤礦關閉和資源整合的決定》(衡政傳電「2007」8號)和耒辦「2007」116號文件精神,龍興煤礦被整合到都興煤礦。雙方合股經營,都興占股75%,龍興占股25%。協議簽署時間為2009年2月21日。
“實際上并沒有按這份整合協議來執行。”都興煤礦一位股東對記者說,都興煤礦雖然與龍興煤礦簽訂了整合協議,但是,龍興煤礦根本沒有接受都興煤礦的管理,也沒有按照省政府的規定,與都興煤礦成為同一法人主體、同一生產系統、同一管理班子。
都興煤礦股東的說法是否屬實?谷鵬說,都興礦的東風井確為此前的龍興煤礦,但雙方具體的整合情況,他并不知情。他只是在“6·20礦難”之后短暫的負責過一個月的工礦企業事務,具體的情況并不清楚。有關煤礦整合詳情,耒陽市煤炭局應有詳細記載。
當記者前往耒陽煤炭局表明采訪來意時,遭拒絕。
“風井”違規生產
發生礦難的“東風井”,前身是龍興煤礦,這在三都鎮當地算不得新聞。但是,記者在三都鎮采訪了解到,圍繞龍興煤礦還有諸多問題讓人難解。
據了解,早在2006年,尚處在技改期的龍興煤礦突發透水事故,致4人死亡,此后一直關停,直到2009年被都興煤礦整合之后,才得以恢復生產。作為龍興煤礦的老板和法定代表人,龍興煤礦的礦主劉某也并未因2006年那起違規生產導致的事故而承擔多少責任。在2009年被都興整合時,整合協議上龍興煤礦的法定代表人依然是劉某。
一家證照不全、處于技改期的煤礦,違規生產發生致4人死亡的嚴重事故,為何仍能在煤礦整合大潮中順利變身,以“風井”的名義繼續生產?發生事故煤礦的負責人為何沒有被處理?
“據我們所知,劉某現在還在因為2006年事故而處于取保候審當中。”一位當地村民告訴記者,“6·20礦難”后,劉某與都興煤礦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均已被抓,而龍興煤礦的另一位老板劉某根,則至今在逃。
另外,按照相關規定,煤礦風井屬于煤礦生產作業必需的配套工程,其功能是給井下送風,必要時也可用作逃生與消防通道,煤礦風井是嚴禁開采作業的。龍興煤礦被整合后,在官方資料中,是作為都興煤礦的“東風井”存在的,那么,“東風井”為什么可以進行開采作業?
據谷鵬介紹,風井違規出煤的情況在整個耒陽市都存在,在“6·20礦難”發生前,有關部門實際上已經排查出問題,并通知該煤礦停止生產,他們甚至在井下巷道架設了密閉墻,但礦老板劉某派人將密閉墻拆掉,繼續生產,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而另一個問題是,龍興煤礦數年生產所需的炸藥從何而來?據了解,按照正常程序,煤礦正常生產所需炸藥,需經當地煤管站、派出所根據煤礦申報的使用情況,共同出具評估結果,并報市公安局危爆大隊審批,然后企業才可按照核定的額度購買。
按照都興煤礦部分股東的說法,都興煤礦從未向龍興煤礦提供過生產所需炸藥等火工用品,那么龍興煤礦數年來的生產依靠什么渠道獲取所必需的炸藥?
“據我所知,在兩礦整合搞驗收的時候,兩個井必須要貫通,都興煤礦曾經給龍興煤礦提供過少量的炸藥,這是主礦通過驗收所必須的程序。至于龍興煤礦日常的采煤生產,都興煤礦從未向其提供過炸藥。”都興煤礦一位股東告訴記者。
“當地其他兩家煤礦曾向龍興提供過炸藥,那兩個煤礦現在已被停產整頓。”谷鵬說。
就上述種種疑問,記者前往耒陽市煤炭局及安監局采訪有關情況,試圖從監管部門處求證相關問題,但未果。
據了解,礦難發生后,由湖南省、衡陽市有關部門組成的“‘6·20’重大事故調查組”即入駐耒陽,相關調查工作已經開展了近3個月。
為了解調查相關情況,記者電話聯系了調查組組長、湖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總工程師周革忠。周革忠在電話中告訴記者,目前調查組的工作已基本結束,形成的調查報告已上報至湖南省,具體調查結果的公布要等湖南省、國務院兩級批復后才有定論。
周革忠表示,由于具體調查情況還未經調查組全員討論研究,且目前后繼的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所以調查組暫時不便對外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