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長姜偉新,2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他表示,中國今年計劃開建城鎮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預計將在11月底前全部開工。報告指出,目前保障房建設存在選址離城區較遠、部分質量不過關、退出機制不完善三大問題。(10月26日《京華時報》)
上半年有數據顯示:5月初,全國大部分省份保障性住房開工率在20%以上,只有部分進展較快的省份達到30%以上。而到了下半年,保障房建設速度一路飆升,到9月份開工率超過98%,15省(區、市)開工套數超過全年目標任務數。很顯然,今年完成1000萬套保障房開工任務毫無懸念。
但問題是,這種做法,不良后果已經顯現。比如,存在“濫竽充數”、選址不合理、質量不過關等問題。盡管不少人很討厭這種突擊做法,但我以為,在保障房建設多年欠賬的情況下,如果在各個環節監管到位的話,不妨突擊一回。
其實,保障房建設突擊開工的不良后果,隨著時間推移還會不斷暴露。比如,現在只是發現房屋墻面裂縫等小問題,不排除以后出現質量缺損的更大事故。再如,由于目前只抓開工率,不排除某些項目竣工遙遙無期,甚至變成“半拉子”工程。又如,現在看上去保障房供應量不少,不排除最后很多保障房變成“權力房”。
目前很多地方,保障房在地方債臺高筑的背景下簡單追求速度和規模。這一方面給保障房安全埋下了隱患。另一方面,會不會出現因缺錢而停工的類似悲劇,也讓人憂慮。例如,有媒體7月份披露,身披“保障房第一股”光環的中天城投,旗下保障房項目就因為資金緊張而停工。如果地方政府繼續負債累累,同樣也會“無米下鍋”。
既然在1000萬套保障房硬任務壓力下,保障房建設“突擊開工”無法避免,那么,土地、質量、金融、規劃等監管環節就不能落伍,需要跟上保障房開工的步伐。也就是說,在保障民生的特殊情況下,不怕保障房突擊開工,就怕監管跟不上。
除了監管,立法層面也不能落伍。首先是住宅保障法要加快立法步子,盡快出臺;其次,土地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房地產相關法律,需要早日修訂和完善;再者,公共租賃性住房的管理辦法也要盡快制定。毫無疑問,這三方面的立法是保障房建設、分配、后續管理的制度保障。然而,截至目前,公眾還沒有看到清晰明確的立法、修法計劃。
我以為,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向人大報告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同時,人大也要組織力量到各地檢查保障房各項工作,看看實際情況與所報告的情況有無出入。更重要的是,人大理應帶著立法的目的走訪民間進行調研。只有制度建設走在前面,監管部門伴隨左右,保障房“突擊開工”才不會變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