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征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
三部門有關負責人就房產稅改革試點答記者問
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27日就房產稅改革試點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
上海出臺細則明確房產稅試點起征點、稅率
備受關注的上海房產稅試點細則27日“浮出水面”。上海市人民政府當日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從1月28
日起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征收房產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
重慶對存量增量獨棟別墅等開征房產稅稅率最高為1.2%
重慶市政府27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重慶作為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從1月28日開始向個人房產征收房產稅。重慶市市長黃奇帆表示,重慶主城9區內存量增量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第二套房,將被征收房產稅,其稅率為0.5%-1.2%。
實施辦法正式公布—— 上海公布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
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