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廣東省委組織部、省委維穩辦在廣州召開全省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經驗交流會。會上,省委副書記朱明國特別指出:“我們要變為民做主為由民做主。我們現在有的地方干了好事,群眾也并不這么認為,這里就需要改變工作方法,讓群眾自己去商量去做主。他們才會覺得這個事是共產黨幫我們辦的。”這一直白之言,既暗合了當前基層官員的內心苦衷,也指明了廣東政府部門在當下進行社會改革的具體方向。
如果把時間倒推,基層官員一定沒有今天這么大的權力和資源,但同時,也一定不會面臨今天這么大的執政壓力。近年來,圍繞著土地、房子、社保、醫療,環保等諸多問題展開的政府與民眾的各種沖突,一直不斷地充斥在媒體上,也頻繁地出入我們的視野。尤其是隨著土地價格的不斷飆升,越來越多的強拆事件、民眾抗爭事件,甚至是群體性事件幾乎呈現井噴式增長。據人民日報旗下《瞭望》新聞周刊2008年第36期《“典型群體性事件”的警號》報道引用的數據顯示,1993年我國發生社會群體性事件0.87萬起,2005年上升為8.7萬起,2006年超過9萬起,并一直保持上升勢頭。盡管我們還沒有看到最近一兩年的統計數據,但從不斷涌現的爭端和沖突事件來看,基層治理的困境并未出現根本性的好轉。
這樣一種局面,牽涉的不僅僅是當事的民眾與政府,更與高層政府與邊緣民眾密切相關。從既有的經驗來看,一旦引發一定規模的暴力抗爭事件,受此影響的群體將會迅速增加,對于社會秩序的破壞以及社會穩定的震蕩都是極為嚴重的。也因為,無論是各級政府,還是涉事民眾,以及每一個潛在相關的民眾,都意識到破解該困局已是不可避免。
然而,破解困局還需診斷先行。綜觀近十幾年來的變化,引發目前這一基層治理危機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是在整個社會財富不斷增加的背景下,利益分配機制卻嚴重失衡乃至僵化,一些弱勢群體最基本的利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其二則是民眾自身利益主體意識的日趨覺醒和維權抗爭手法的不斷提升。
就前一點而言,歷數幾次重大的群體性事件,其背后的根因無一不涉及到基層政府的某些人員在利益分配時存在以權謀私的現象,或對于保護民眾的合法利益置若罔聞、無動于衷。而就后一點來說,正如朱明國說的:“當今網絡時代,人人面前都有‘麥克風’,人人都是新聞發言人,人人都有話語權,人人都是新聞記者,網絡維權已經成為群眾維權最便利、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借助網絡的傳播效力,民眾的抗爭能力有了較大的提升。
眼下,對于政府而言,要克服日益嚴峻的治理危機,就必須依照上述兩方面的原因對癥下藥。并且,在整個困局中,政府作為握有最大資源、主動能力最強的一方也必須率先打破僵局。這里首先要求政府在利益分配上進行重大的結構調整,從制度層面來保障民眾的合法利益。這就需要政府拋棄某些僵化的思維,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入手,搭建各方進行利益博弈的平臺,將抗爭與博弈納入到制度化的軌道,從而杜絕不可控的暴力抗爭事件的出現。
再者,面對利益意識不斷增強、維權能力提升的民眾,政府需要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將自己從控制者轉為協調者。這就需要為基層民眾的自治提供更大的空間,讓更多的問題消化在基層內部,而不是事事找政府。
當然,必須指出的是,基層要自治以及在面臨問題時基層能夠和政府實現理性有序的對話,一個基本的前提在于基層必須實現組織化。如果基層一盤散沙,自治必為空談,與政府進行理性對話也必成天方夜譚。而要實現基層的有序化、組織化,既需要發揮村民選舉這樣一些正式制度的作用,也需要引入乃至恢復一些非正式的,但深植鄉村社會的倫理、規范。惟有促進基層利益表達的組織化、有序化、理性化,政府的治理困局才能真正化解。
30余年前,中國面臨的是創造財富的困境,于是政府開始釋放民間活力,啟動經濟改革,最終克服了生產上的危機;今天,我們面臨的是分配財富的困境,政府又提出“要變為民做主為由民做主”,這將為基層民眾的自治騰出空間,也在為社會改革爭取時間。但無論如何,要克服分配的危機,既需要民間積極的響應與推動,更需要政府極大的改革勇氣與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