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我國與民生有關的指標開始好看起來。這首先表明社會各方面對民生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而且,民生指標代表著投入,它的好看意味著老百姓實惠的增加。然而,在指標的背后,還有著更加重要的內容,需予以關注。
就教育領域而言,2010年公布的國家教改綱要提出,2012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4%,這一承諾終于要兌現了。這當然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但是,這筆經費是一個總量,它的分配結構如何,是否能夠帶來不斷改善的教育公平、不斷提高的教育質量,則有待觀察。我們在關心這個4%是否達到的同時,要更加關心事關教育公平的經費分配結構,因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公正的基礎;要進一步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使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要加快教育體制改革,為各級各類教育的質量提高創造積極條件。
就住房領域而言,“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建3000萬套保障房,使城鎮保障性住房占全部住房的比重達到20%。2012年,中央財政將增加補助資金,新開工保障房700萬套。這些住房無疑將惠及一批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居民。然而,受制于公共資源的稀缺性以及相關制度建設的滯后,保障性住房在類型選擇、租售制度和物業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缺陷,進而影響到居民住房福利、公共資源效率乃至社會誠信建設?,F實已經告訴我們,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應成為保障房的主打,相關的制度建設要加快步伐,惟其如此,大規模保障性住房投入才能形成最大化的民生效應。
在民生的其他方面,如醫療衛生、養老保險、企業退休金等,近年來也采取了較大力度的措施,制定了一系列頗受民眾期待的相關政策。但是應當看到,在指標背后,仍有著一些尚未解決的制度性問題,能否盡快解決這些問題,直接關系到指標增長是否具有實際意義、民生利益是否能得到可持續的保障。
在看到財政支出中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的支出大幅度增加的同時,我們也對某些指標的內涵和計算口徑持有一些疑問。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公共財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2/3。所謂公共財政支出,就是政府的全部支出。從大的支出結構看,不難得到2/3這一占比,甚至可以得到更高的占比。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每項具體的財政支出中,都包括政府自身的支出和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兩個部分,如財政支出的教育經費,其中有教育行政部門的支出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支出,對于民生來說,前者的影響是間接的,而一旦前者比例過高,民生得到的實惠就會減少。
必須注意的是,過去幾年民生支出的較快增加,是建立在政府財政收入高速增長基礎上的,其中,首先是經濟高速增長,擴大了稅收來源;其次是非稅收入增長,主要是土地出讓金的增長。當然,更加嚴格的稅收征管,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但是,在未來若干年,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速將因為經濟增長放緩以及土地出讓金減少等因素,出現明顯的下降。與此同時,以結構性減稅為主要內容的財稅體制改革將加快步伐,這固然也將有利于民生改善,但政府可支配收入會相應減少。這些都要求通過深化改革,調整政府支出結構,不僅要做調整支出增量的文章,也要做調整支出存量的文章,并不斷提高民生支出的使用效率,使民生得以持續地改善,老百姓的滿意度持續地提高。
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表明,任何脫離經濟長期發展可能性而建立起來的過高水平的保障和福利制度,不僅不能長久,而且會導致災難性的后果。中國近年來以較大規模投入搞民生保障,是在還過去的一些欠賬,同時和發展方式轉型有著密切聯系。即便如此,我們也要充分注意到現階段的中國國情以及長期發展的可能性,在開始建立中國的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制度之初,就要深刻吸取發達國家的教訓,在效率和公平之間尋求合理的均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