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分子之秋風專欄
梁思成、林徽因兩位先生在北京的故居消失了。據說,這是“維修性拆除”。讓人震驚的是,這個在網絡上已經成為笑話的詞匯,不是拆除文化遺跡的開發商說的,而出自政府主管部門之口。
說實在話,過去十幾年的歷史已足以讓人們對于房地產開發商之貪婪、無恥,有最充分的心理準備。他們拆毀了一座又一座城市,他們建造了一棟更比一 棟丑陋的大樓。在此過程中,他們對拒絕搬遷的所謂“釘子戶”使用黑社會的手段。在此過程中,他們毀滅了無數文化遺跡,又裝模作樣地建造了諸多假古董。這一 次,房地產開發商于夜深人靜之際拆毀梁林二先生之故居,一點也不讓人驚奇:他們向來如此。
真正的新聞是政府相關部門面對此事的表現。幾年前,開發商準備開發此地,拆除故居。政府相關部門聽之任之。只是在文化界人士和輿論的奔走呼吁下,此故居才被劃入保護范圍。然而,對于開發商此后的活動,主管部門似乎并沒有進行現場監管,結果導致故居被拆毀。
拆毀之后,東城區文化委向北京市文物局遞交的事故調查報告則發明駭人聽聞的“維修性拆除”概念進行辯解。北京市文物局局長也表示,拆除是維修前 的一種“前期籌備工作”。后在輿論壓力下,東城區文化委才再次回應稱,此次拆除未經報批,屬“違規拆除”,并將對此事依法進行查處。而拆毀此故居的華潤集 團富恒房地產開發公司則不冷不淡地回應說:我們違規了嗎?
看了三方這樣的表演,已完全可以推測:所謂“查處”恐將不了了之。再者,即便查處,又能怎樣?那個珍貴的文化遺跡已被毀滅,即便再造出來,不過又一個假古董,有何價值?
其實,回望過去十幾年,此類事件一點都不稀奇,它只是文化遺跡在城市化過程中遭到毀滅的一個小小例證而已。當然,這個例證也清楚說明,對于這種毀滅,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要承擔主要責任。因為,它們沒有盡到充分監管之責。
當然,對于這個指控,這些部門也一定覺得委屈,因為,誰都知道,文化、文物部門在政府系統中是最不重要者,經濟增長才是政府的首要任務,而經濟 增長的主要引擎是城市化,包括城市改造,而文化、文物遺跡則妨礙快速的、大規模的城市改造。由此,整個政府對文化遺跡保護的態度也就昭然若揭。由此,開發 商才會有恃無恐。由此,文化、文物部門才會有苦難言。由此,過去十幾年的城市大規模改造,也就變成了城市文化的大毀壞運動。由此,大大小小的城市喪失了自 己的文化風格,變得千篇一律。
這是一個巨大的損失,房地產開發商固然是這一損失的直接制造者,但政府對此要承擔主要責任。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政府急功近利,一心追求 G D P增長率,則必然造成文化主管部門有責而無權。在這樣的制度環境中,房地產開發商為了追求利潤,自然會肆意破壞、毀滅文化遺跡。 如此毀滅 的后果,我們今天已經感受到了,未來還將更為深遠、嚴重。文化對于一個共同體形成和維持正常秩序而言是最為重要的。文化的首要含義是“人文化成”,以文化 人,以文明的成果養成人,豐富人,讓抽象的、模糊的人成為具體的、適應一定生活方式的人,從而形成秩序,維持秩序。
即如梁林兩先生的故居,如果能夠保留下來,就可以給生活在它周圍的市民保留城市的熟悉感,就讓一種優雅、從容的生活方式有所寄托。由此,相關聯 的市民的心靈受到影響,而化成于他們生活的時代所形成的會通中西之中國式現代文化。如今,這座文化遺跡被毀滅,那種精神也就隨風飄散。伴隨著一個個文化遺 跡被破壞,人們生活在文化荒漠化的城市中,城市整個秩序也就不可能健全,即便GDP增長再快,也不足以彌補這方面的損失。
不能不說,過去十幾年,各地政府犯下嚴重的錯誤,它們錯會了自己的職能。文化是不可再生的,一經破壞就難以恢復。而麻煩的是,與物質性財產不 同,文化性財產經常又是無主的,在現實中,經常沒有權利的主張者和利益的維護者。這是一個悖論。人們設立政府的根本目的也許有二:第一,解決對于財產引發 的糾紛,并在此過程中界定產權;第二,守護那些缺乏明確產權歸屬的文化。財富和文化對于共同體的繁榮、對于共同體成員的幸福同等重要。而依乎人之常情,不 需要政府動員,人們自會積極地創造財富。文化則需要某種長遠的考慮、借助自覺的意識,才能夠得到較好保護。
基于事務之此種性質,在一個正常社會,政府應當首先致力于守護文化,以便于以文化人。而唯有當社會的文化秩序健全,道德秩序健全,人們創造財富 的活動才能被包裹在文化的約束之下。由此,財富將服務于人,而不是反過來,財富橫行霸道。不幸的是,過去十幾年,有些地方政府做法正好相反。今天,政府是 否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毅然地改弦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