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3-07 11:11:27
來源:人民網 作者: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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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長葛紅林談城鄉統籌。 |
【編者按】
葛紅林代表,上世紀80年代的工學博士,在留學歸來后,曾任上海寶鋼集團副總經理兼研究院院長;20世紀
伊始,作為赴西部掛職鍛煉的第一批中央部委和企業中青年干部,掛職擔任成都市委副書記;2003年任成都市市長。9年過去了,他連任了兩屆的成都市市長,
我們也看到了成都的巨大變化,尤其在解決"三農"問題上取得不俗的成就……人民網記者近日在全國人大會議開幕后采訪了這位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第四城”的
西部特大中心城市的市長。
記者:成都市在統籌城鄉改革、破解城鄉二元體制、解決三農問題上經歷了怎樣一個歷程?
葛紅林:我們的統籌城鄉改革試驗,以解決“三農”問題為突破。一開始就緊扣城鄉一體化發展核心主題,進行了較全面系統的頂層設計。2004年初出臺了《關
于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意見》,這是我們推進統籌城鄉的綱領性文件。我們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
統籌城鄉改
革,最初我們在點上突破,實施“三個集中”,這就是:工業向集中發展區集中、農民向城鎮和集中居住區集中、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這是改變城鄉二元分割、無
序發展,實現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有效措施和可操作路徑。 “三個集中”的統籌操作,實際演進了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業現代化的“三化”聯動。
接下來,我們在縱向突破,這就是以“全域成都”理念推進“六個一體化”:城鄉發展規劃一體化、城鄉產業布局一體化、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化、城鄉公共服
務一體化、城鄉管理體制一體化、城鄉市場體制一體化。由此將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因為我們認為,目前城鄉差別更多體現在農村物質文明落后于城
市,特別是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和公共服務硬件設施較落后。通過加大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探索,實施了公共財政支出向農村傾斜。
之后,我們在面上突破,開始觸及農村的產權制度改革。
在農村,我們通過建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進而構建起類似于國有企業那樣的、以產權制度為核心、相關制度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從而構建起新型農村生產關系,為農民從單純的“土地人”成為“社會人”打下制度基礎。
記者:要讓農民由“土地人”變為“社會人”這是您提出觀點,具體的含義是什么?
葛紅林:多年的實踐使我們認識到,解決中國城鄉二元結構矛盾,需要在制度上去突破,建立一種帶有根本性的制度,就如國有企業改革一樣,建立起“產權清
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在國家普遍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前提下,今天的國有企業職工成功地由企業人轉變為社會人——全面建立了合
同聘用制,職工就業有了雙向選擇的自由和權利而不受地理、戶口和單位的限制。
在農村,我們設想通過建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進而構建起類似于國有企業那樣的、以產權制度為核心、相關制度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從而構建起新型農村生產關系,使農民從單純的“土地人”成為“社會人”。
記者:要讓農民由“土地人”變為“社會人”,關鍵點在什么地方?
葛紅林:關鍵點就是要讓農民“肯出來”,同時“進得去”。這涉及到農村土地為基礎的基本產權制度的改革。
“肯出來”,指的是農民從農村出來后,他原來的權利等得到充分保障,所以愿意出來。土地是“金”,然而農民卻守著“金飯碗”受窮,并且長期被束縛在那
“一畝三分地”上。我們認為,需要建立這樣一種制度,即以農村土地為基礎的農村農民的基本產權制度,使土地既成為農民的一種基本產權的資本,又不會成為農
民到城鎮發展的束縛。
成都首先為農村土地為基礎的農村農民的基本產權進行了“確權頒證”。這項改革是從未有過的、艱苦浩繁的工程。我們從2008年起,用3千余名大學生花了3年時間才完成這項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礎的工作。
確權,有點類似于國有企業改革的明晰產權。我們要求徹底理清農村各類土地包括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的附著物等的數量、邊界并落實到農戶個人,不留
死角。明確農村宅基地集體所有,農民有使用權;附著物歸農民所有。要求在確權階段做到對農村集體土地各類的數量、邊界清楚,落實到戶到人;集體建設用地邊
界落實到集體、確權到全體村民;農村住房及宅基地附著物確權到戶并明確農民所有。
頒證,頒發了“五證”,使農民手中有了土地財產的法律憑證,吃上“定心丸”。現在農民手上握有“五證”,即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宅基地使用權證、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林權證等。
現階段我們將成都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實質理解為“還權賦能”。因為土地本就既是農村農民集體的,也是農民個人的,新中國的《土地法》就明確分田到戶,
使人人有其田。產權改革無非是將農民對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分割權等還給農民。還農村農民對集體所有土地的各種基本權利,所以叫“還
權”;“賦能”就是按照土地資源的基本屬性,使其作為農村農民的資源要素,參與到各類經濟活動中來,實現集體土地作為資源資本所能發揮的作用,如賦予并發
揮好對農民來說十分重要的決策權、使用權、收益權,實現土地用益物權流轉增值,致富于農民。
“進得去”是指讓愿意出來的農民在城鎮“進得去”。
在確權頒證工作完成的同時,我們又建立了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一系列配套制度:如涉及農村土地分類流動的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制度,各區(市)縣均建立起農
村產權交易市場,不僅方便流動,而且更重要地是做到了規范流動和陽光流動,基本建立了農村要素分類規范流動的制度;涉及農民個人的養老保險制度;城鄉統籌
失業保險制度;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新農保);以及其他城鄉社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會救助制度等;農民在全市范圍內自由選擇居住地的戶籍制度等。
在今天的成都,農民已基本實現從土地人向社會人轉變。因為無論到全市任何城鎮居住就業,他都保有在農村的土地財產權利,他都可以通過對原來農村的土地權
證的擁有、流轉、出租、入股收益權利的保證,而不致于因離開農村就失去了上述這些權益。無論居住在城鎮還是居住在農村,農民都將享有與城市居民平等的政治
權利、公民權益、財產權益,成為社會主義制度下有真正居住自由的社會人。
記者:成都市在解決三農問題上有豐富的經驗和成果,您覺得其中最為重要的特征是什么?
葛紅林:成都在解決“三農”問題方面進行了積極地探索創新、積累了一些經驗,其中,一個重要特征就是“持續性”解決“三農”問題。
一是基本實現了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均衡化。成都市將縮小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差距作為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抓手,努力讓城鄉居民共享城市化和現代化成果。
在城鄉基礎設施方面,著眼城鄉未來發展需求,大力推進西部綜合交通主樞紐建設,同步推進城鄉能源、通訊、環保、供水等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城鄉配套設施有
效銜接。2003年以來,我們先后建成成南、成溫邛、成彭等高速公路,2008年全面啟動縣縣通軌道交通建設,在西部率先實現縣縣通高速路、村村通水泥路
和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實現固定電話和廣播電視村村通,光纖寬帶、移動信號鄉鎮全覆蓋,城鄉水、電、氣供應和污水、垃圾處理一體化。
在城鄉公共服務方面,我市堅持把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衡化作為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公平的著力點,在全國創新并全面完成農村中小學、鄉鎮公立衛生院、派出
所、工商所、司法所、村衛生站、村文化站、放心農資店、放心商店、放心藥店等標準化建設,財政為全市每個村和涉農社區每年撥付不低于25萬元資金,用于村
社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事業,極大改善和提升了農村公共服務水平。
二是加快縮小了城鄉群眾收入差距。我們在著力提升城鄉居民收入基礎上,加快縮小城鄉群眾收入差距,讓城鄉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著力增加農民經營性收入,大力發展加快現代農業,推動農業“接二連三”發展,建設了一批現代農業基地,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物流和觀光農業,協調發展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和農村服務業,最大程度發揮農業綜合效益,提升農業附加值。
著力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2008年我市在全國率先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并建立農村產權交易所,對農村產權進行確權頒證,推動農村承包土地、農村房屋分類流轉和農村各類股權規范交易,有效增加農民財政性收入。
著力提升農民工資性收入,加大進城務工人員培訓力度,2009年在全國率先免費發放就業培訓券,對進城務工等人群實施普惠制就業培訓,讓進城務工人員掌
握一技之長。近年來,我市城鄉群眾收入差距比從2002年2.66:1縮小為2011年2.42:1,是全國唯一在經濟快速增長同時城鄉收入差距呈縮小趨
勢的特大中心城市。
三是建立了城鄉一體化的社保體系。我們將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保體系作為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的基礎工作,著力完善城鄉一體社保體系,提高城鄉社會保障水平。
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滿覆蓋,2004年在全市推廣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2007年率先在全國省會城市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09年率先在全
國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一體化,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城鄉統籌、市級統籌和全域結算,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1185萬人,超過戶籍人口數量,實現
全體市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險。
實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滿覆蓋,2007年探索試行新型農民養老保險,2008年建立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制度,在全國率先建立耕地保護基金補貼農民參保繳費機制,2009年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2010年實現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與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轉接。
實現城鄉居民社保體系的無縫銜接,我市建立了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兩大支柱構成、繳費和待遇標準
多層次、保險關系市域內無障礙轉接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體系,實現社會保險體系從無到有、保障水平由低到高、運行機制從分割到統籌的轉變。
記者:農民變成了自由流動的“社會人”后,很多人遠離了土地,那么耕地紅線還能守的住嗎?
葛紅林:2008年1月,成都就在全國率先建立了耕地保護基金制度,創新了耕地保護機制。同年10月,成都實行的“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寫入《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得到了來自中央的肯定。
經過三年多的創新探索和實踐,目前成都已經基本建立一種以經濟補償和契約式管理相互結合的新機制——耕地保護基金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這樣的結果是,一方面強化了“保土、護土”的意識,另一方面,也基本解決了農民養老問題。
具體來講,“保土、護土”的意識從根本上調動起了廣大群眾保護耕地的積極性,也給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批準占地、用地帶上了“緊箍咒”,迫使各級地方政府走一條集約節約用地的發展道路;同時耕地保護基金補充到農民的社保基金里,也使成都農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現在成都市每年核發耕保基金補貼,資金總量達到28億元,涉及農戶176萬余人,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為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的農戶購買社保。通過耕保基金制度的全面推行,在成都的農村地區已形成了“耕地保護好,政府助養老”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