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華樓”與“貧困縣”的看點疊加,總能以一種“履不適足”的不協調感,帶給公眾強烈的心理沖擊。“36人占用近4000平方米的豪華樓”,在寸土寸金的現實語境下,更顯扭曲。
舊樓變“危房”,再蓋新樓并無不妥。只是,建樓也應講求公共效益,務求簡樸。當“豪華”動輒成了“辦公樓”的前綴語,公眾的打量與圍觀,自然會跳出“建筑美學”的評價框架,而切入“資源配置”的視角。
當層出的“豪華樓”,頻頻改寫著“最牛”的詞義,公眾對此現象的抨擊,勢必形成某種可沿襲的套路:由其“奢華鋪張”,追問其程序正義和民意根基。比如阜陽“白宮”,就曾飽受詬病,被指“造價過高”“透支民生”。民情激憤,不是無理可循:置于民生貧瘠,尤其是教育投入畸缺的情形中,“豪華辦公樓”太過刺眼。
正因建“奢華樓”蔚然成風,倘有政府樓稍顯“寒酸”,就會被視作“官不修衙”的范本,引起輿論喧騰。體面光鮮的政府樓,對官員而言,或許是塊政績炫耀牌,標注著“政績分量”;可對百姓來說,它卻是權力排場的外現,也是錯位價值序列的標識。依照帕金斯的“辦公樓法則”,當政府樓樸實無華,官員往往也能體察民艱;一旦鉆進堂皇明麗的大樓,也就與民脫節。
“豪華樓”拔地而起,逃不過倫理考量與法規審視。按國家發改委于2009年公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縣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限12平方米內,直屬機關科級不超過9平方米等,該樓顯然屬違規。其造價幾何,也為公眾所聚焦。在“氣派”表象后,想必也對應著一筆不菲的“建造成本”。
當地稱,“花多少錢還不清楚”,不會超過518萬招標價。可就算辦公樓沒花518萬,就能擺脫揮霍之嫌?充其量,只能說明預算粗放、招標監督缺位。
某種程度上,辦公樓的奢儉,是“面子”與“里子”的權衡,是政績排場與民生改善之間排序的映射。熱衷于建“豪華樓”,體現了官員價值的倒置。當民眾“眼看他起高樓”時,當地的“貧困”烙印注定會更深——不只民生貧乏,還有官員們“精神貧瘠”。□佘宗明 原題:“豪華辦公樓”反證“精神貧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