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在采訪貴陽市有關方面時證實,被媒體曝光且廣受詬病的“違章行為登報做檢查”的行政處罰令,已經被相關部門叫停。貴陽市客管局承認要求違章的哥登報寫檢查的做法存在問題。
在貴陽,像客管局這樣利用手中的行政處罰權勒令違章違規者登報檢查或道歉的,不止出租車行業一家。權力單位至少還包括貴陽市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支隊、醫療保險中心和貴陽環城高速公路營運有限公司等部門。
如果說出租車拒載、中途甩客、車內吸煙、座套臟亂、不系安全帶、不使用計價器運營等絕大多數是的哥(的姐)個人行為的話,那么,統計登記證逾期沒年檢,勞動監察年審沒辦理等,處罰多數針對的是企業,老百姓還感覺不到切膚之痛。因此,客管局的叫停具有行政糾錯的象征意義。
企業或個人在營運中違反了政府頒布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是必要的,但是所謂“相應”,一是指有法理依據,二是不能違反現行法律和公序良俗。
貴陽的做法,批評、教育、罰款等都沒有問題,過就過在不論什么情形,一律“登報檢查”。特別是對出租車司機個人,不僅錯誤事實公之于世,而且車牌號碼、真名實姓也一應俱全,并需個人承擔登報費用600元。如此“破格”處罰,既沒有法理依據,其地方法規的有關條款也已經廢止,明顯屬于亂收費、擅越權、錯執法,涉嫌政府違法。消息見報后,社會各界非議一片,紛紛指責這是對出租車司機的人格羞辱和經濟搜刮,不僅出發點不純,而且社會效果也不好。
社會輿論如此激烈,批評聲如此響亮,是貴陽“連夜”叫停登報檢查處罰令的外在壓力。當然,我們也可以設想,不排除當地主政者“換個思路”的策略。
我們注意到,記者采訪當事部門時,貴陽市客管局稽查科工作人員坦率地表示,貴州省、貴陽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的有關條例中均沒有登報檢查這一處罰措施,這一點很明確,之所以這樣做,是“上級領導的決定”。(見9月10日《東方早報》)
正是由于這樣的領導“拍腦袋決策”,導致了政令的隨意性和錯誤導向,以使得此后執行政令時爭議四起,經不起挑剔。
像貴陽這樣的“拍腦袋決策”,在不少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這種決策既缺乏程序建議,又沒經過必要的專業論證,更沒有進行民意方面的試探或者征詢,可能就是領導的一句話,一閃念,就形成了有強制力的剛性政策。其癥結所在已然凸顯。問題還沒完,由于決策的草率和瑕疵,一遇到執行阻力和批評,類似政令很可能“來也匆匆去也匆匆”,形成“短命效應”。它所帶來的危害也是顯而易見的,不僅僅損失了決策和執行過程的公共成本,更侵犯了公民權利,降低了政府公信力。而公信力,是最大的公共成本。
“短命政令”的浪費,誰來買單呢?決策者不會,執行者也不會,最終,消費錯誤政令的,還是在錯誤政令中誤傷一回的百姓。這樣的民生負擔,可能在很多城市主政者那里,還沒有計算在工作成本中。
“短命政令”之所以頻頻出現,反映了一些地方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弊端,長期得不到改觀。其實,像貴陽這樣的“瑕疵政令”,政府法制辦有成熟的專家,班子成員中肯定也有認為不妥的人,老百姓更不缺乏反對者,只要有暢通的渠道和有效的民主決策機制,在醞釀期間就有可能及時阻止或修改,根本不會“帶病”面世。
要想避免這樣的決策浪費,我們的地方主政者必須放棄習慣上的“一把手說了算”,權力唯我獨尊、急功近利的思維和行為方式,充分汲取專家和民意智慧,建立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機制制度,以最大程度地減少決策瑕疵,杜絕決策浪費。否則,即便你匆匆叫停有關錯誤政令,也難以挽回丟失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