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推進城鎮化,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戶籍限制,意味著更多的農村人口將躍過“農門”,成為“城里人”。在一些網友看來,農民進城將獲得更好的就業機會和社會保障;但也有人擔心,城鎮化會不會上演新一輪房地產“狂歡”,農民進城后生活沒有改善,“窮居鬧市”倒不如“安守農田”。
統計顯示,2008年我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45.7%,城鎮化進入加速發展階段。已經進城的2億多農民工城鎮化尤其迫切,他們在城市工作、生活,子女在城市上學、成長,但受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分割,他們的身份依然是農民,因此享受不到城市的配套福利,在利益和情感上都與城市隔膜重重。與此同時,業已顯現的“大城市病”,一些地方重拆建不重經濟、一錘子買賣式的急進現象,也頻頻引起關注。
因此,加快讓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推進城鎮化不僅是立足當前的形勢需要,更是著眼長遠的發展大計。城鎮化要立足長遠、謀劃當前,以下幾個方面值得注意:
要立足各地實際,不能搞“一刀切”。我國大城市和小城市、東部沿海和中西部產業結構不同、經濟發達程度不均,城鎮化就應因地制宜。當前,一線大城市人口負荷不斷加大,其本身也面臨著一些發展的問題,因此,推進城鎮化不能僅靠大城市,而應該把重點放在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上。中小城市發展成本低、效益好、空間大,城鎮化的愿望也尤其迫切,這正是城鎮化的動力所在。城鎮化要和中西部地區發展、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通過城鎮化建設和產業轉移,逐步消弭城鄉之間、中西部與東部沿海地區的差距。
要兼顧各方利益,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城鎮化不是簡單的農民進城,也不是單純的拆遷改建,而是對傳統工業化和小農經濟的徹底改造,是一項系統工程。要讓進城農民真正轉變成“城里人”,就要在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戶籍限制的同時,更加關注戶籍制度背后的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公共產品提供等配套福利措施,改變原來單純依靠土地保障的農民保障模式,讓“新市民”獲得穩定、較好的收入,轉變思想觀念,激活消費能力,在消弭身份差異的同時增進福利,真正讓進城農民融入城市經濟,強化城市認同。
要積極穩妥,不能一哄而上急于求成。城鎮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必須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一些地方認為城鎮化就是多蓋高樓大廈,農民“洗腳上樓”,城鎮化成了房地產化;有的追求快見成效,盲目上馬大工程、大項目,結果浪費嚴重,教訓深刻。城鎮化應該是人和經濟方式的城鎮化,有了產業和經濟的依托,城鎮化才有活力;只有通過創新和提升產業特色來帶動經濟發展,城鎮化才能少走彎路。中央提出壯大縣域經濟,正是提醒一些地方在城鎮化過程中要多修“內功”,搞活經濟,徹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對于我國這樣一個發展中的人口大國而言,城鎮化既是新的經濟增長點,也是徹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歷史契機。既要大膽邁進,又要積極穩妥,才能讓城鎮化造福廣大人民群眾,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繼續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