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清遠觀察》報道了《偌大清遠竟發不出一張風光明信片?》的新聞。文中指出,作為中國優秀城市、旅游資源相當豐富的清遠,時至今日,竟然找不到一張宣傳城市形象的明信片,令人難以置信。
點評:該報道稱,早在幾年前,清遠市郵政局和清遠市旅游局就已經發現了這個問題,并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比如與景區聯系,出一本清遠風光明信片,以明信片作為景區門票的形式發行。但由于“企業要考慮市場收益”,加上“如果發行了新的明信片,景區要專門派出人力負責銷售,這又是一筆支出”等原因,以至于清遠“8年未發行明信片”。
筆者去年曾到珠海旅游,忽然想給家人寄一個明信片,于是到酒店附近的郵政所辦理,很快寄出,總共花了1.2元。筆者寄出的“珠海明信片”,一面是珠海漁女的城市形象,另一面則是普通的信封格式,簡單明了、清新大方。
筆者之所以舉這一例子,是要說明:做個城市明信片,不一定要“與企業聯系”。以珠海的城市明信片為例,漁女是一個城雕,更是珠海市的象征。因此,以珠海漁女作為明信片的圖案,純粹是珠海郵政局、旅游局等部門宣傳珠海的行為,并不存在著“與企業聯系”的情況。
一張小小的明信片,不僅反映了清遠旅游缺乏有效的、統一的形象品牌策劃,而且也凸顯出相關部門缺乏主動創新的精神。
制作城市的明信片,能與景點、企業合作自然是最好不過,既能展示城市的形象,又能為企業提供一個宣傳平臺。然而,在景點“不愿意”的情況下,為何不能由相關部門自己制作城市風光明信片呢?清遠也有“北江漁女”、飛霞山等毫不遜色的城市象征,何不以此制作一張明信片,再列舉“中國游戲旅游城市”、“中國漂流之鄉”等清遠城市榮譽,作為清遠對外宣傳的途徑之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