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直指調控執行力不能令人滿意
據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10日發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這份被稱作“國十一條”的樓市調控藍圖,是政府意志與百姓呼聲的真切回應。只有讓這些政策措施得到有效執行,才可能培育一個健康發展的房地產市場。
去年下半年開始直到最近一個時期,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回升,部分城市出現了房價上漲過快等問題。住有所居,既是百姓的強烈呼聲,也是政府工作的著力點。從2009年年底,國務院先后發出一系列遏制高房價的政策信號。2010年1月10日公布的國辦最新通知,更是打出了較之以往針對性更強的樓市調控“組合拳”。
“國十一條”的力度和可操作性是很強的。比如針對“夾心層”的住房問題,提出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切實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針對“投機炒房”,提出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針對“地王”背后的土地制度,提出探索土地出讓綜合評標辦法,從嚴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面積;針對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等擾亂樓市秩序的行為,提出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針對部分國有大企業頻繁拿地,提出進一步規范其房地產投資行為。
回應百姓呼聲,固然可喜,能夠有效執行,才是關鍵。回顧近年來的房地產市場調控,在執行力方面并不令人滿意。從國務院辦公廳10日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抓緊清理和糾正地方出臺的越權減免稅以及其他與中央調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規定”這句話中就可窺見一斑。
加大執行力度,是地方政府的職責所在。正如溫家寶總理此前接受新華社專訪時所說,只要政府有決心解決這個問題,而且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經過深入調查研究,統籌考慮各方面的情況,制定長遠的規劃和政策,使我國的房地產有一個穩定發展的局面,這是可以做到的。
加大執行力度,必須進行問責。在國辦的通知中,明確提出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如果在政策措施有針對性,職責劃分清晰的前提下,樓市調控還不能達到如期目標,不能令群眾滿意,那么最后登臺亮相的就該是“問責”的法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