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諸多重點高校在學術評價制度方面進行改革,引入學術評價“代表作”制度,以圖破除單純學術量化評價弊端。顯然,這樣的舉措對中國學術界由來已久的“重量輕質”學風具有一定糾偏作用,但這種糾偏是否意味著學術“量化”評價制度本身的終結?這一制度是否能夠規避“量化”評價制度所產生的系列學術危機呢?
要回答上述問題,需要對學術評價“代表作”制度和學術“量化”評價制度各自的優缺點做深入觀察和分析。學術評價“代表作”制度指在晉升高一級職稱時,申請人僅需提交能夠代表本人最高學術水準的代表作品,評審委員會匿名對之進行評價,以此判斷申請人是否具備與其申報職稱相匹配的學術水平。而學術“量化”評價制度指按照規定的學術論文發表篇數和發表文章的刊物級別來評判申請人是否具備相應學術水平。兩種制度的形成都是為遴選出具有與其所申報職稱相匹配學術水準的申請人,從這個意義上講,二者并非相互對立。
事實上,學術“量化”評價制度本身并不天然衍生學術界知識生產的“重量輕質”。核心期刊的學術專業化水平有目共睹,以客觀化的期刊分級來規定職稱晉升條件本身無可厚非,但這種規定卻被捆綁了諸多獎懲措施,催生學者間的惡性文章數量比拼,比如將本來具有完整邏輯結構的一篇好文章故意肢解成多篇文章分批發表,以此湊足論文數量,獲得相應物質獎勵。
退一步說,文章數量多并不意味著質量就差。相反,對于人文社會科學來講,數量與質量二者對于學術研究而言是相互促進的,撰寫和積累大量反映學者不同階段思想精華的研究手稿必不可少,這些手稿能夠在核心期刊發表是對研究者的肯定。
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永遠處于進行時。因此,我們并不是簡單反對學術量化評價制度,而是反對一刀切的學術“量化”評價及其背后超額捆綁的諸多獎懲措施。引入并推廣學術評價“代表作”制度并非宣告學術“量化”評價制度的終結,而且,一刀切地推廣“代表作”制度也將誘發諸多新的學術危機。
首先,從表面上看,學術評價“代表作”制度似乎能夠促進學者重視文章質量而不再單純注重文章數量,但這有可能導致學者誤以為時間越久,單純封閉性的“我思”就越能形成優秀的學術成果,誤以為“十年磨一劍”的重點是因為“十年”所以才“一劍”,而忽視了“一劍”的重點本身在于“磨什么”和“怎樣磨”,這恐怕與學術研究追求質量的初衷南轅北轍。
其次,對于需要申請職稱的年輕學者來說,“代表作”制度可能使其過早固化其研究“一畝三分地”的學科保守情結。這一制度實施嚴格的學科評審也可能使年輕學者投學科權威所好以降低評審風險,這無疑將進一步深化當前中國學術研究的兩大困難:一是原創風險增大,二是學科封閉加劇。
再次,“代表作”制度導致的職稱晉升不可預期性將破壞高校學術梯隊的穩定性,并加劇學術腐敗。這一制度所衍生的主觀性學術評價將破壞學術晉升中的可預期性,降低高校學術梯隊的協同性和穩定性,使年輕學者更熱衷于將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具有較大可預期性的“成本—收益”經濟行業中去,以“學術為業”的年輕學者將減少。另外,“代表作”制度將增大學術職稱晉升的偶發性,對于一個負責任的人文社會科學學者,其每一篇學術文章都被當成代表作在寫,但作者往往并不知道自己的哪一篇學術成果是真正能夠對學術產生深遠影響的。如《詞與物》是法國思想家米歇爾·福柯的重要著作,這本學術著作從一出版即面臨截然不同的學術評價,高聲稱頌者與憤然聲討者同在,其中都不乏名流。若要按照“代表作”制度來進行學術職稱晉升評價,福柯也不得不提心吊膽。
當前,采取“雙軌制”的學術評價制度,即在完善和規范學術“量化”評價制度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入學術 “代表作” 評價才是符合中國當下學術實際的評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