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體驗流浪漢的辛酸生活,日前,《三湘都市報》記者戴鵬假扮流浪漢,在警民幫助下被送往長沙救助站。誰知民警一走,氣氛驟變。因幾度詢問未獲滿意答復,三名工作人員竟對他進行圍毆。記者選擇“放棄救助”卻被告知:“現(xiàn)在想走?晚了!”最終,在“自愿放棄救助”表上簽字按手印后,戴鵬才得以離開。(1月9日《三湘都市報》)
2012年11月30日,鄭州鄭汴路立交橋下;12月12日,鄭州解放路、二馬路交叉口;12月下旬,長沙雨花區(qū)一橋下;今年1月3日,長沙開福區(qū)一橋下……今冬以來,全國多地相繼發(fā)生了農民工及流浪乞討人員凍死街頭的慘劇。輿論在扼腕、悲慟之余,每每提出同一個問題:“他們?yōu)槭裁磳幙陕端藿诸^,也不愿去救助站?”
值得慶幸的是,現(xiàn)在終于有人行動以來,以自己的“親身體驗”,將事實真相告訴了疑惑苦惱中的蕓蕓觀者;但叫人不安的是,相比此前公共輿論設想、討論過的那些可能的細節(jié)、癥結,流浪者拒絕救助的“真相”竟然是如此的令人毛骨悚然,充滿著血腥暴力。這迫使我們不得不回頭審視,實施了快十年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到底功效幾何?
曾幾何時,湖北青年孫志剛拿命換來的《救助管理辦法》讓多少人看到文明的曙光?我們天真地以為,充斥著罪惡、非人道的收容遣送制度將徹底被掃入“歷史的垃圾箱”,取而代之的則是溫情脈脈的“人性化救助”。然而,長沙救助站的現(xiàn)實卻無情地提醒我們,變更的不過是“名稱”而已,權力的冷血、管理的暴虐絲毫未曾改變。或許,正是因為品嘗過“像犯人一樣”的“救助”滋味,盡管衣衫襤褸、食不果腹,流浪者們也寧可選擇在橋洞、地下通道、工地邊、火車站旁拾荒度日,甚至凍死街頭,而不愿再去救助站。
問題是,這就是當年我們所追求、呼吁、期盼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嗎?這就是政府承諾的“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活權益”嗎?“不準拘禁或者變相拘禁受助人員;不準打罵、體罰、虐待受助人員或者唆使他人打罵、體罰、虐待受助人員”的規(guī)定何以再度扭曲、“還原”成捆綁、毆打、遣返老家?誰在從中作梗,誰又該對此負責?
長沙救助站的種種劣跡、暴行令人發(fā)指,但毫無疑問,存在如此情況的遠遠不止長沙一家,戴鵬記者的“親身體驗”不過是揭開了現(xiàn)行救助管理制度黑幕的“冰山一角”。
對此,我們除了要向那些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者說一聲:你的心思我懂了;除了要求有關部門對涉事的長沙救助站進行嚴查、整頓,對打人者給予嚴肅處理,更希望能以此為契機,對現(xiàn)行的救助制度進行“再檢討”,并盡快啟動“二次改革”。這不僅是因應習近平總書記“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的現(xiàn)實之舉,更是“讓人有尊嚴生活”的應有之義。沒有人的尊嚴,何談“中國夢”的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