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指出,章丘將進一步放寬農民進城鎮落戶條件,實行以合法固定住所、穩定的職業為基本條件的戶口遷移制度,推動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小城鎮轉移。凡在中心城區及建制鎮經商、辦企業、在用人單位工作,有合法穩定住所,且達到一定居住或工作年限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在當地申請落戶。在中心城區及建制鎮所在地購買商品住房或通過合法途徑擁有住房并實際居住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也可在當地申請落戶。放寬農民工戶口遷入條件,在小城鎮有固定住所并實際居住,有經濟保障和生活來源的農民工,可憑勞動合同手續申請落戶。
據了解,章丘已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實行戶口屬地化管理以來,目前已累計向城鎮轉移落戶1.1萬人。
意見指出,章丘城鎮化目標是,到2015年城鎮化率達到56%,到2020年城鎮化率達到65%以上。章丘市有關負責人在通報城鎮化工作時介紹,2012年,章丘城市規劃控制面積達到185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達到54平方公里,城鎮化率達到50%。意見還指出,力爭到2015年,城市建成區面積達到60平方公里,城區人口規模達到50萬。
章丘市有關部門負責人透露,與全省52.3%的平均水平、全國52.7%的平均水平相比,章丘城鎮化水平遠滯后于工業化水平,與章丘在全國科學發展百強的位次不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