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譚少容報道) 近年來,全國頻繁發生的城管與攤販的惡性事件,將“城管”這一群體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諸多非議讓“城管”一詞成為負面形象的代言人。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處長翟寶輝在接受《城市化》采訪時一再為城管正名,他認為在某種意義上城管其實是無名英雄。不過,他說“此城管非彼城管”,因為他所指的城管并非人們狹義上理解的追趕攤販的城管。
在人們印象中,城管最常見的工作是清理沿街的小商小販,但事實上,人們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是靠城管在維護。翟寶輝說:“實際上,廣義上的城市管理人員在城市道路交通運輸、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垃圾收運處置、城市能源熱力供應、城市郵電通信和城市園林綠化等六大支撐系統方面發揮著基礎性的功能作用。”
據翟寶輝介紹,城管隊伍的前身城建監察負責七八個方面的工作,但是隨著城市的發展,城市規模的擴大,地方政府在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之后逐步把一些新職能劃歸城管,可以用7+X來表述,7在各個城市基本相同: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的違法違章建設、市容管理中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建筑物、工商無照商販、城市綠化、道路交通侵占道路、環境保護。而X是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項目,且在不斷增加。比如,在上海,城管執法部門集中行使著300項左右的行政處罰事項。
針對人們提出的城管低素質問題,翟寶輝分析認為,現在城管屬于公務員編制,很多關系戶都爭著往里擠,由于非專業化的資源放錯了位置,讓城管這支隊伍成為“雜牌軍”。他進一步指出,當一個城管隊員,很容易;當好一個城管隊員,很難。“如果一個城管人能在一兩分鐘作出正確處罰,那他就可以授予法學碩士學位。因為在這么短時間內,城管要調動自己所學的知識、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作出判斷,其實非常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