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鎮化之所以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根本原因在于相關制度不完善,特別是城鄉分割的二元制度依然存在。只有深化改革、創新制度,才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
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國城鎮化的主要問題是城鎮化質量不高,部分地區程度不同地出現了“半城鎮化”、“被城鎮化”、“房地產化”、城鎮“空殼化”、“三無農民”等問題。這是人口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滯后于人口非農化、滯后于土地城鎮化以及農業現代化滯后于工業化和城鎮化、中西部城鎮化滯后于東部城鎮化、城鎮建設和管理滯后于人口城鎮化“六個滯后”的現實表現。
提高城鎮化質量、推進新型城鎮化,主要著力點就是有效解決突出問題,消除“六個滯后”。我國城鎮化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人多地少、農民數量龐大、工業化和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城鎮化資金不足等,但主要原因在于戶籍、社會保障、土地、住房、就業、教育等方面城鄉分割的二元制度。比如,戶籍制度城鄉有別、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導致進城務工經商、實現了非農化的農民不能同時實現市民化,享受不到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造成人口城鎮化滯后于人口非農化,出現了“半城鎮化”現象;土地制度特別是征地拆遷補償制度不完善,導致占地過多、征地拆遷矛盾尖銳,造成“被城鎮化”、“房地產化”、城鎮“空殼化”、“三無農民”等現象,導致人口城鎮化滯后于土地城鎮化;等等。
推進新型城鎮化,最重要的就是深化改革、創新制度,破除提高城鎮化質量的制度障礙。推進新型城鎮化,需要多方面的制度創新。其中,戶籍制度被很多人認為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主要障礙,推進制度創新最重要的是改革戶籍制度。其實不盡然。改革戶籍制度不是簡單地放開或取消的問題。實際上,戶籍制度已不能阻止農民進城,而只是阻止進城農民獲得市民身份、實現市民化。戶籍制度之所以難改、邁不開大步,困難不在戶籍制度本身,而在和戶籍制度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城鄉有別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難以改變。事實上,現在還不能讓進城農民都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或者說還做不到所有市民和農民都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因此,城鎮化最重要的制度創新不是戶籍制度改革,而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
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這的確是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的重要措施和合理安排,有利于已經實現了非農化的農民工進一步實現市民化,有助于消除“半城鎮化”即人口城鎮化滯后于人口非農化和土地城鎮化的不合理現象。但是,如果只有戶籍制度改革的單兵獨進,沒有社會保障、土地、住房、就業、教育等制度的協調配套改革,其效果就可能大打折扣,即使給了農民城鎮戶口,他們也難以在城鎮安居樂業,難以實現穩定的城鎮化。因此,必須全面貫徹中央精神,全面深化相關改革。這主要包括:加快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重點是使進城農民工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最終目標是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制度特別是農地流轉、征用、補償制度,在被征地農民、政府和開發商之間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盡可能節約高效利用土地,合理滿足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土地需求,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和糧食安全;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改造棚戶區,穩步解決進城農民工的住房問題;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消除就業和用工歧視;深化城鄉教育制度改革,加強農民工職業培訓,提高農民工素質,對農民工子女在教育上與城鎮居民子女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