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部網站消息,北京國土局和住建委日前向國土部、住建部報送小產權房查處情況時建議,對小產權房進行分類處理,認為應當對六類情形小產權房依法依規進行拆除。
根據北京的建議,六類拆除情形分別是:經檢測鑒定,房屋質量達不到國家或北京市有關標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又不能采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土地利用現狀為耕地,總體規劃為一般農用地、基本農田的;占用土地為一級水源保護區的;占用公共道路、綠地、河道、高壓供電走廊、壓占地下管線的;嚴重影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規劃的;破壞或影響文物保護和風景名勝區的。此外,“其他依法應當拆除的情形”也應拆除。
據悉,自2012年5月起,北京市開始調查摸底,先后組織對以“汽車營地”、“生態農莊”、“私家菜園”等各類名義違法建設、銷售的變相小產權房,2008年以后新建、續建、銷售的小產權房,以及2008年以前已建、已售的小產權房項目進行統計匯總,有關底數已初步摸清。北京市將結合清理整治工作實際,分不同情形進行分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