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總規給城市功能“減負”
《北京市總體規劃(2004—2020)》(以下簡稱“總規”)將在年內全面啟動修編,這次總規的修改和完善,首先是按國家總規修編辦法中要求,10年期滿后要對總規有一次評估和修改,是對需要修改的地方修改,不是全面修編。同時,去年中央城鎮工作會議對城市發展,特別是特大城市發展提出新的要求,有很多新的思想、觀點,我們希望將它們貫徹到北京市總體規劃中。目前北京面臨一系列“城市病”,要從根本上來治本,也要在規劃層面再思索。修改工作已列入市政府今年重點工作,很快就啟動。
首先是對城市功能定位、城市性質要再研究、明確。修改的總方向是減負,突出北京的核心功能,弱化甚至調整出一些與首都功能定位關聯度不高甚至是影響核心功能的發展內容。研究這個問題,一是從首都北京的生態承載能力入手,包括土壤、水資源、能源、氣候等多方面;二是從京津冀區域的角度,有一個布局和分工,對職能科學合理配置;還要從首都城市發展的規律來研究,作為首都適宜發展什么,有其自身的規律。這里面也包括市場規則、經濟發展規則。比如國際總部、影響地區甚至國際的機構,適合放在首都;有的制造業,顯然放在首都不適合。
人口、經濟建設、土地三規合一控人
研究城市規模是總規一個核心內容。到底北京要搞多大,經濟總量多大,人口多少,用地多少,邊界在哪?有沒有一個門檻、極限值?我們初步判斷,北京產業用地規模過大。區級以上各類開發區、產業區占地600平方公里,區級以下各類產業用地占800平方公里。兩個數字相加接近1500平方公里。這是個什么概念?整個北京城鎮建設用地是3000多平方公里,其中一半是產業用地。
北京作為世界城市,一般25%就是比較高的比例,我們占到了一半。下一步調整結構就要從這里下手,要減量,縮減產業用地,提高其集約度和使用效率。增加生態用地,增加綠地、水系、農業用地,增加生活用地,保證一定量的住宅用地供應。
目前總規提出到2020年人口適宜規模是1800萬。修改后,可能要求更嚴格一些,恐怕要從極限規模來研究。因為適宜規模是從當時情況提出的,城市承載能力會隨生產力和科學技術提高而變化。但從目前的歷史階段看,邊界在哪,應該算出一個相對科學的值,否則規劃控制規模沒有意義。所以總規會提出一系列邊界,包括人口、產業規模等。過去很多規劃是一個擴張性規劃,提出人口目標,但沒有完全控制住土地,甚至根本沒有控制住產業。若產業規模、土地規模不控制,這一系列目標之間是矛盾的,人口規模本身就無法控制。因此,提出經濟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三規合一,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