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30 22:34:46
來源:東北新聞網 作者:朱永華
8月27日上午,因附近地鐵施工挖破天然氣管道,南寧市大學魯班路口發生短時天然氣泄漏,消防人員向泄漏點噴水以稀釋天然氣濃度,燃氣公司搶修人員隨后進行關閥搶修,導致魯班路多個小區停氣3小時(據8月28日《南國早報》)。
筆者注意到,就在這同一版面上,還有一則關于挖破地下管道的報道,事發南寧市古城七星路口,8月26日深夜,一臺鉤機不慎挖破該處的地下水管,經過水務部門連續7個小時搶修,27日上午才恢復供水。一氣一水兩處管道,在間隔不到一天時間,均被施工鉤機挖破,而且發生在古城七星路口的水管被挖破之前,水務部門維修人員已經提前告知施工的工人,此處埋有水管,但依然還是被施工人員“不慎”挖破,盡管事故發生在深夜,沒有給市民生活造成太大影響,但這接連兩期挖破地下管道的施工事故,尤其是天然氣管道,一旦事故發生是遭遇明火,后果則是不堪設想。
其實,即便是在道路附近施工過程中,即使地下管道所屬部門沒有對施工單位提前通知,施工部門也應當主動與相關單位進行溝通,了解地下管道分布情況,而城市管理部門對于城市的地下管道網絡,不僅有詳細分布圖,也會對施工單位的這一要求予以滿足,無論是水電氣管道還是通訊線路被挖斷,不僅會直接造成損失和維修成本,更會給市民群眾的生活造成重大影響,有時甚至會形成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施工部門這一必不可少的程序再加上文明施工,地下管道或線路被“不慎”挖破、挖斷的現象則可完全避免。
非常遺憾的是,施工單位非但沒有主動找相關單位了解地下管道分布情況,水務部門主動告知了其地下有輸水管道,結果還是被挖破,由此可見,施工單位不僅責任心存在問題,更存在嚴重的野蠻施工,筆者以為,對于這樣不負責任、野蠻施工造成地下管道被挖破挖斷的行為,不能由管道所屬單位維修了事,也不能僅讓施工單位為造成的損失埋單了結,安監等政府相關部門還應當對施工單位的這種野蠻施工進行嚴厲處罰,不吃一塹不長一智,在市政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因野蠻施工“不慎”挖破、挖斷地下管道或輸電及通訊線路現象已經屢見不鮮,大部分都是以管道和線路所屬單位搶修而告終,極少對這種野蠻施工行為進行處罰,甚至連造成的損失都不了了之。但顯而易見的是,施工單位不為損失埋單,最終的費用成本只能分攤在市民群眾身上,這既不公平,也容易助長施工單位的野蠻施工。因此,對其進行嚴厲處罰,不僅必須也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