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試點工作座談會宣布確定省、市、縣、鎮不同層級、東中西不同區域共62個地方開展試點之后,試點名單花落誰家備受關注。
“(新型城鎮化試點)最終的名單還沒有落實,但今年肯定會出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9月17日表示,選擇試點城市關鍵是看試點方案是否符合新型城鎮化的思路和方向。
今年6月9日,發改委等11個部門曾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五項任務:一是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中央(省)對下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和實行建設用地指標與吸納省(市)外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三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和有償退出制度,探索超標準宅基地處置辦法;四是建立行政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設市模式,選擇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建制鎮開展新型設市模式試點工作;五是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在城市創業創新環境建設、城市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城市社會治理體系等方面有選擇地開展改革探索。
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副主任喬潤令,在日前重點介紹新型城鎮化試點選取的概況及試點內容時說,總體上來看,試點的選取兼顧公平和均衡原則,不論東部沿海,還是中西部都有典型。對于試點城市,接下來要制定試點方案,每年都會有督導、檢查和評估,總結一些經驗和做法。目標是到2017年形成制度和體系在全國推廣。“其實不一定等到三年之后,哪方面專項改革條件成熟了,就可以馬上推廣。”
此次座談會要求,試點要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重點。據了解,我國57座人口百萬以上的特大城市集中了1.66億人,占全國城鎮人口的27%。20萬人以下的小城市與小城鎮,集聚了全部城鎮人口的51%,其中縣級單元聚集了全國新增城鎮人口的54.3%,是城鎮化的重要層級,這也是此次將大部分試點定在縣、市的重要原因。此外,分析人士認為,選擇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建制鎮開展新型設市模式試點工作,其優勢在于可降低城鎮化成本、降低改革風險。
《通知》要求,各地提出在符合條件的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地級市、縣級市、建制鎮等不同層面選擇試點地區,每個省(區、市)的報送數量原則上控制在4個以內【應包含不同層級城市(鎮)】,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于8月31日前統一報送國家發改委。
在申報過程中,地方積極角逐試點申報,有些地方擬申報的數量突破了原則上不超過四個的要求。比如,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委常委、龍港鎮黨委書記丁振俊公開表示,浙江申報試點的有寧波市、嘉興市、義烏市、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湖州市吳興區織里鎮五個地方。7月甘肅省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的專題會上,甘肅省已初步確定蘭州、慶陽、金昌、敦煌和涼州區黃羊鎮、隴西縣首陽鎮、甘谷縣磐安鎮一共4市3鎮申報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
“地方在申報的同時,要提交新型城鎮化試點的方案,明確試點的主要內容,前面提到的五項試點內容并非每一項都要試,而是要明確重點。”一位接近發改委的專家介紹說。
例如,作為浙江申報試點之一的溫州市蒼南縣龍崗鎮,其提交的《龍港鎮申報新型城鎮化試點初步方案》提出了按照城市發展的內在要求賦予縣級管理權限、積極探索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按大部制要求整合縣鎮各類機構、改革現有社區設置、以最終決策權為依據理順行政辦事流程、建立新城開發區管委會等6方面的構想。其中,改革現有社區設置方面,擬整合現有17個社區,設置若干個中心社區,作為黨委、政府的派出機構,賦予中心社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社會服務職能交由社會組織承擔。
對此,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發展規劃部主任文輝公開介紹,試點區域除兩個省與兩個鎮外,大多數是市、縣兩級,市包括地級市、縣級市以及部分省會城市。
據悉,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申報試點的實施方案進行批復,然后還需要部門會簽,試點名單的發布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