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0-28 18:35:19
來源:中國江西網-大江時評 作者:王閆
如今,一個新興群體“陪跑族”,正在杭城悄然興起,擁有一身肌肉的年輕小伙,按小時來收費,化身為臨時的“護花使者”,專為夜跑的姑娘保駕護航。
清晨跑步這是許多人的生活習慣,但是有些人因為工作等原因,早上并沒有時間鍛煉,于是晚上變成了許多人選擇的“黃金時間”,當然,這其中也不乏一些為了塑造美麗身材的女孩們,可是作為弱勢群體的女孩們在也跑的過程中便成為了一些劫匪的目標。不久前,在杭州環城北路建國路口地鐵工地附近夜跑姑娘運河邊游步道上遭遇劫匪,因為反抗發生沖突,最終身體多處被劫匪刺傷。雖然劫匪最終被抓獲,但也讓喜歡夜跑的姑娘們,對原本空氣好又安靜的經典夜跑線路望而生畏。想跑步鍛煉,但又擔心人身安全,怎么辦?于是“陪跑族”隨之興起。
陪跑族顧名思義,就是陪你跑步,一些年輕、身體強壯的小伙按小時來收費,化身為臨時的“護花使者”,專為夜跑的姑娘保駕護航。其實如果將“陪跑族”正規化的話,他們不僅能夠保障那些夜跑女孩的安全,也能交給她們一些基本的熱身知識,教一些呼吸方法、擺臂姿勢,以及長跑后的注意事項,以方便她們日后自己的鍛煉。據有些兼職陪跑的人說,他們簡直陪跑,主要還是希望可以認識些志同道合的、愛好健身鍛煉的朋友,賺這些兼職費還是其次的。陪跑價位訂的并不高,這也正好證實了他們并不想以此牟利的想發。而且也有一些人自發組織的“夜跑小分隊”,就是為了聚集周圍喜歡夜跑的朋友。
但即便如此,社會這么復雜,人情冷暖都是未知,陪跑族又是社會新事物,我們必須加強規范,“陪跑族”需要“法律陪跑”:一方面,我們的地方體育管理部門,應該把“陪跑族”納入到社會體育管理范疇中來,對他們進行統一的管理、規范,并制定相應的制度,規范他們的行動。作為體育管理部門,就是管理群眾體育運動的,不能只是培養運動員的搖籃,應該是保障公民安全體育鍛煉的盾牌;另一方面,我們的司法部門應該加強制定“微法律”,就是對流行于民間的一些活動,我們應該進行“微法律”的規范與認定,防止這些民間活動產生糾紛,難以應對。其實,現在這種現象很多,陪跑族現象,廣場舞現象,等等,我們的法律必須主動,不能被動,否則,一旦發生問題,就會措手不及。
總之,面對陪跑族,我們的政府部門,我們的法律工作者應該出手,讓“法律陪跑”成為燦爛陽光的群眾體育運動助力法寶。同時也告誡那些夜跑的姑娘們,為了安全第一,盡量不要去偏僻的地方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