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財政部日前印發《2015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提到“制定政府采購本國貨物管理辦法”,繼續積極穩妥開展中國加入《政府采購協定》(GPA)談判工作。那么政府采購的國產化是否真正能夠實現對經濟的提振作用呢?城市化委員會投融資委員會副主任、財政部科研所研究員趙全厚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如果能夠實現政府采購的國產化,對中國經濟來講是有好處的,這樣更有利于集中于我國國內的產業轉型服務。”
“首先我國要逐步融入世界,否則我們所謂的談判就失去了意義。要積極地與國際采購市場對接,這也是大的國際趨勢;其次,要考慮中國的實際情況,既要講究對等開放,又要明確我國發展的階段性,要牢牢記住我國是發展中國家這一現實情況,在國際市場中爭取對等優惠,同時進一步開放中國政府的行政控制領域。”在這個關系的衡量和調控方面,趙全厚表達了他的看法。
據了解,財政部提出的《政府采購本國產品管理辦法》早在2010年就已公開征求意見,辦法規定,采購人采購貨物的,應當采購本國產品。之所以這一政策至今沒有出臺,有業內人士認為,原因在于,在國際同等情況下,對于我國的開放速度,保護清單以及我們國家產品的競爭力評估方面可能存在爭議。
盡管如此,趙全厚對于短時間內實現政府采購的國產化還是有一定信心的。他指出:第一,政府采購不可能全部國產化,否則談不上開放;第二是開放速度,國際上要求中國政府打破所有制的限制,不能由于國有制和私有制而形成過大的差異。如果中國能夠保證在國有制與私有制之間的競爭性業務對等,那么就能夠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