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高達86.5%的二孩家庭將“沒人帶”列作要二孩的最大困難。廣東21日舉行首個“二孩家庭日”,呼吁保障女性就業權,增加對托幼、兒科等領域的公共投入,創造適宜“二孩”成長的社會條件。同時,主辦方還倡議每年的“2.22”成為中國內地的“二孩日”。(2月22日中國新聞網)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以后,圍繞二孩,媒體經常出現孩子“以死抗爭”、成立“反二孩聯盟”、離家出走“逼媽媽人流”等新聞。盡管這類新聞較全國范圍下是極端個例,可卻反映了孩子對在家庭中的受寵地位出現危機的恐懼,也反映了成人在生還是不生二孩問題上的糾結與焦慮。倡議每年的“2.22”成為中國內地的“二孩日”,是孩子訴求和成人焦慮的另類呈現,可以引起各方關注,進而面對具體問題,提出應對方案,解決現實問題。
因二孩出現的孩子危機和成人焦慮,是極具個性而又前無化解先例的家庭問題,也是社會矛盾通過家庭向外擴散放大亟待共同面對的問題。政策的因素,源于時代需求和社會變化,而將政策因素施加到家庭成員頭上,形成了個人、家庭、社會、國家之間的聯系。歷史因素與政策變化,家庭與社會的關聯,現實生存狀態與未來生活幸福的碰撞,意味著化解二孩焦慮,不能由家庭成員“一肩挑”。基于此,設立“二孩日”是有積極意義的。
二孩問題,有家庭經濟能否承受的壓力因素。生得下能不能養得起,或者生下二孩后誰來帶,放下工作帶孩子引起的家庭經濟變化,與家庭現狀有關,也與社會生存環境和生活狀態有關。對家庭因二孩出現的經濟壓力,應出臺相應政策,政府和用人單位應以積極的姿態面對,給予二孩家庭一定的經濟資助,或者在教育、培養、滿足孩子生活等方面予以優惠或與鼓勵。具體方面比如,不讓生育二孩的母親因生育失業,增加對托幼、兒科等領域的公共投入,避免昂貴的幼托費用嚇著家庭成員,緩解“二孩”家庭的壓力等。
二孩問題,也有二孩之間如何平等生存,甚至還有二孩今后的財產利益糾纏等。對此,政府應鼓勵社會學家、心理學家、教育學家等加大這方面的調查研究,能夠針對不同案例提出不同方案,供家庭教育處理時選擇;學校應積極地引導、教育孩子,對大孩與二孩和諧相處、游戲生活提出合理方案;媒體和社會各界應多一些正面宣傳,少出一些負面的“餿點子”,使孩子在一個健康向上的環境下成長。
設立“二孩日”,并不能解決具體現實問題,只是面對和解決二孩問題的開始。如果對“二孩日”寄予過多,二孩引起的問題沒有進展,那二孩政策的響應和預期結果就難令人滿意。二孩焦慮也許沒有人們想象的那么大那么復雜,即使如此,也應該未雨綢繆,從長計議。讓國家二孩政策成為家庭二孩欲望,引導和鼓勵家庭為生育二孩“立項”“開道”,才是“二孩日”最希望得到的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