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大食堂散伙了,社員不再一起吃飯,仍然一起上工、一起下工。每個社員的能力有所不同。為了體現公平,制定評分待遇標準,按固定標準區別對待。人民公社的產品由國家供銷機構統購統銷,人民公社沒有農產品定價權。出工記工分,但分值不確定,“按勞取酬”是空話。上工敲鐘集合,社員有的來有的不來,或有時來有時不來;或農忙時不來,農閑時都來。只要上工就按固定標準記工分,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煮“工分大鍋飯”。年終結算,所得無幾。社員營養不良,爆發了“社員病”。“社員病”的主要癥狀是出工不出力,缺乏責任心,缺乏信心。
人民公社不僅有農業,還有工業。社辦企業,搞副業,“以副養農”。當時國營企業是另一番公社化社會,不論企業經營好壞,盈利還是虧損,企業照辦,企業吃國家的“大鍋飯”,國營企業職工吃企業的“大鍋飯”,不論干多干少,干好干壞,都按照國家標準平均享有個人工資。社辦企業在國營企業壟斷的縫隙中生存。不論國營企業還是社辦企業,都吃“大鍋飯”,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國營企業不能實現的,社辦企業也實現不了,國營企業面臨的問題,社辦企業也避免不了。人民公社搞了二十年,“工分大鍋飯”終于煮糊了。“社員病” 不斷蔓延,成為多發病、流行病、甚至不治之癥,人民公社難以為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