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日從民政部獲悉,日前,民政部、中央綜治辦、國家衛生計生委、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等12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將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急需緊缺和重點人才引進范圍,按照規定享受戶籍落地、保障房申請等相關優惠政策;在選拔申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時要充分考慮符合條件的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針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晉升空間不通暢的問題,《意見》提出支持引導城鄉社區以及相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明確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等級,建立相應的社會工作職級體系。實行國家社會工作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與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相銜接,通過考試取得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針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薪酬待遇水平較低的問題,《意見》提出,各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整體工資水平,制定并適時調整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和企業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薪酬指導標準。
《意見》特別提出要關心艱苦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成長發展。對錄(聘)用到艱苦地區工作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同等條件下在提拔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聘用(任)時優先予以考慮。對自愿長期留在艱苦地區工作的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當地政府部門要根據有關政策協助解決其住房、子女就學、配偶就業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