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球經濟增長放緩,我國經濟正邁入結構調整、經濟轉型新常態,新型城鎮化和扶貧開發成為應對外部形勢變化、擴大國內需求的重要抓手,也是調整經濟結構、優化城鄉關系、縮小區域差異的政策著力點。而新型城鎮化戰略的有效實施和扶貧開發工作的順利推進,也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戶籍、土地、金融、規劃等一系列資源配置制度和宏觀政策環境的匹配和安排。因此,應賦予貧困地區一些特殊的開放和產業政策。
第一、要加快集體土地制度深化改革。現行農村土地制度不利于城市資源向鄉村流動。要避免在觀念和政策上有意無意地將城市力量視為鄉村發展的對立面,只有將城市的人才、資本、管理和知識等吸引到鄉村,才能形成真正的城鄉要素全面雙向流動和市場引導下的“新下鄉潮”。要通過農村合作社等形式引導城市力量成為農民共同富裕的推動力。其中,加快探索有效的農村土地制度,是建立城鄉要素雙向流動機制的關鍵。
農村土地制度創新首先應以產權制度改革為前提,在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框架下,從法律上建立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三權分置的制度,通過土地確權、明晰集體的層級、集體成員資格的界定等全方位的產權制度改革,為增加貧困農戶財產性收入、實現農村土地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有效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鄉一體化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考慮到我國“候鳥型”的農村勞動力轉移,以及農村集體土地依然承擔著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居住需求功能的現實,建議將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退出機制與相關的配套保障制度相結合,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的戶籍制度、教育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和住房保障制度。
胡存智副主任與專家學者考察調研昌菱糖廠
第二、要建立綠色發展的考核機制。現有績效考核制度難以為綠色發展提供足夠的激勵。如果考核過于重視GDP,則各地就會按熟悉的以工業項目為主的老套路發展經濟,綠色發展具有“自我實現”的特點,在沒有GDP考核的壓力下,地方探索綠色發展的積極性更容易調動,反而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增長效果。
在中央統一部署下,鼓勵貧困地區結合自身特點,重點就農村土地、干部績效考核、財稅、農村金融、生態補償制度、地區節能減排合作等幾大類改革進行大膽探索。
第三、要創新金融扶貧支持政策。“貸款難、貸款貴”一直是制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的瓶頸。國有銀行、民營金融、小額金融、互聯網金融、綠色保險等在農村的發展均滯后。應探索通過貧困地區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城鎮化項目建設的有效途徑,鼓勵社會資本以購買地方政府債券及投資基金、股票等形式,參與城市公共服務、市政公用事業的建設和運營,制定社會資本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參與公用基礎設施運營的政策。在國家政策層面進一步加大涉農資金的投放力度,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專項用于“三農”的金融債券,放寬農村金融的準入政策,通過制定完備和明確的政策法規和條例,使農村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間金融等各種金融成分各歸其位。尤其應加大對小微企業、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的信貸支持力度,滿足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和扶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需求。
第四、深化改革現行稅收分享機制。在以增值稅等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下,地方政府缺少足夠的綠色發展激勵。因為走“重生產、輕消費”、“重工業、輕服務”的傳統發展道路,可以為當地產生更多的稅收,而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綠色發展,則較難為當地產生足夠的稅收。通過將消費稅改造為銷售稅、改革資源稅和財產稅、建立跨地區生態環境稅收分享機制等措施,為地方提供穩定的稅源,就可以為地方政府走綠色發展道路提供財稅激勵。
第五、探索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凸顯貧困地區生態安全屏障功能,探索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貧困地區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國家層面生態需求和地方經濟發展訴求。在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中,應轉變扶貧理念,凸顯貧困地區生態安全屏障功能。即扶貧不僅是從經濟角度幫助貧困地區增加投入、改善基礎設施,更應站在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的高度,從促進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將貧困地區的生態資源、生態環境看作一種稀缺的資源儲備,探索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有效銜接國家扶貧政策與生態保護,協調國家層面生態保護需求和地方經濟發展訴求。
由于沒有建立起有效的節能減排地區合作機制,貧困地區的生態碳匯和盈余排放空間難以轉化為經濟效益。如果按照人均或某一標準給各地區分配碳排放額度,則排放少的貧困地區,就可以通過出賣盈余指標直接獲得收入。
貧困地區大多處于生態上游,其提供的各種生態服務(水庫、森林、退耕還林等)雖然使下游地區直接受益,但自身卻難以得到足夠回報。目前的普遍思路,是試圖測算下游生態受益的價值以進行補償。這種做法在政策操作層面上有較大難度,不妨嘗試采用簡單的“倒推法”,即以社會平均收入水平為參照,對上游生態服務主體進行經濟補償。
探索建立一套市場化的環境補償機制,并設立專門針對貧困地區的綠色發展引導基金。通過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嚴格的環境標準,創造出一個環境補償市場,設計出不同的環境交易產品。不同地區、企業或個人,無論是為了完成環境補償任務,還是自愿盡社會責任,均可以購買該基金;而提供生態服務的貧困地區,則按照評估標準,持續地從基金中得到補償。
第六、推動互聯網和信息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將互聯網和信息通訊技術等基礎設施,作為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發展的戰略性投資,著眼于打造面向未來的數字經濟,為其發揮后來居上的優勢創造條件。在貧困地區進行互聯網基礎設施投資,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將貧困地區大量沉睡的綠色財富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發展成果,必須樹立新的發展觀和資源觀,具備相應的軟硬件條件,選擇若干代表性的貧困地區進行綠色發展綜合改革試點。允許這些地區大膽試驗,突破綠色發展的各種體制和政策障礙,結合自身條件探索不同的綠色發展模式,然后再進行總結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