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員會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各縣(市、區)及高中學校進行高考表彰獎勵,不得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懲局長、校長、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屬高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統計公布各縣(市、區)及所屬高中學校的升學人數、升學率,不得以高考成績對各縣(市、區)及高中學校進行排名排隊。
這一連串以“不得以”開頭的內容,語氣堅定、不容商榷,而且是以“緊急通知”的形式下達,可見有關方面對待高考表彰等行為的嚴厲態度,也可見問題有多嚴重。高考憑借其重要性而發展出來的一整套官方與民間的評價體系,在制造“高考英雄”方面早已形成了大的氣候,形成了自己的慣例。甚至,這種影響力早已滲透到基礎教育的各個階段,中考自不必說,小升初乃至幼升小的激烈競爭,無不受高考氣候的沖擊。所以,規模或大或小,但高考表彰已然成為一個常態性的現象。
甚至,因為某些中學在高考備戰中逐漸形成了一套“模式”,從而引發了巨大的社會爭議。據報道,2016年12月,有些中學就曾召開高考總結表彰大會,對高考成績優秀的研課室、班主任、教師等進行表彰。該時間點進行表彰,與其說是表彰,不如說是誓師。這一充滿爭議的高考備戰模式引發了其他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公開質疑,亦可見即使在政府內部,對某些中學的做法也存在一定的爭議。
半個月之前,教育部辦公廳曾發出《關于堅持正確導向規范高考成績發布和相關宣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堅決剎住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等不良風氣。從國家的角度來說,高考的功能在于設計一種評價體系,以便更好地選拔人才。高考的功能設計是否符合預期,最終需要依靠社會和市場的反饋進行評判。而事實上,高考狀元和名列前茅的尖子生,在進入社會之后未必就做出了更多的社會貢獻。因此,他們踏足社會之后算不上耀眼的表現與高考之后獲得的光芒四射的榮譽并不匹配。這就說明,面對高考所設計的官方與民間評價體系都必須做出調整。
然而,多年以來,針對高考做出的考試科目調整、考試試卷調整以及引入自主招生改革等,卻并沒有真正觸及政府官員晉升標準與高考成績關系的改革。據此,此次河北方面不僅僅禁止各地開表彰大會,同時也表態“不得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懲局長、校長、教師”,這一點既令人意外,也算得上是一種突破。
不過,改革執行舉步維艱,禁止公布成績,擋不住學校老師私下收集學生成績;禁止公開表彰,個別學校仍會偷偷召開會議;禁止以高考成績進行獎懲,若無其他代替標準,恐怕未必能落地。從各個學校到家長、學生,他們既利用了這一套評價機制,又深受其害。這種狀態維持的時間已經很長,造成的影響便是,即使政府解除高考成績與官員升遷之間的關聯,學校和學生、家長也未必贊同。因為晉升標準的調整,可能會帶來公共財政投入的重新劃分,從而造成新的不滿者。
所以,一紙緊急通知固然容易下發,但具體執行必須觀照高考改革的大局。如果選拔人才的評價機制沒有變,改革本身仍會存在巨大阻力。當然,反過來,禁止獎懲的規定也是一個切口,假如能夠以此為契機率先打開高考改革的口子,那又何嘗不是一個更讓人欣慰的現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