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年底,成都將組建或改建3至4家國有住房租賃公司,到2020年,培育和發展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不低于50家。
近日,成都召開市政府第163次常務會議,會議指出,此前《成都市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送審稿)》已被住建部批復,擇日將正式實施。居住證持有人按規定享受公積金、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
實施方案顯示,成都將從鼓勵租賃發展、建立租賃機構、增加供應房源、降低租房稅費、加強租賃監管等方面,啟動一批租賃住房建設,完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開展住房租賃市場專項檢查,建立住房租賃信用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管理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市場。
同時,成都市房管局相關人士表示,成都將通過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種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房源。
一是通過國有公司新建一批人才公寓、產業園區配套租賃住房,保障高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居住需求;
二是通過開發企業配建租賃住房、住房租賃企業依法合規改建存量住房等渠道增加房源供給,保障市民的住房租賃需求;
三是加快政策性保障型公租房建設,保障困難群眾的住房租賃需求。通過多渠道增加房源供應,將形成國有租賃住房為主導、商品房新建配建為主體、個人富余住房為補充的供應體系,滿足各類人群不同的住房租賃需求。
運營平臺方面,方案指出,到2017年底,成都將新組建或依托現有國有企業組建3至4家國有住房租賃公司,開展租賃住房、人才公寓的建設和運營。未來,成都將逐步將現有政府投資和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和國有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的租賃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賃企業管理,支持企業向機構化、規模化方向發展,力爭到2020年,培育和發展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不低于50家。
方案還顯示,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建、配建租賃住房,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拓展住房租賃業務。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已具備使用條件的自持住房,開展住房租賃業務。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建立開發與租賃一體化的運作模式。為鼓勵企業開展租賃,稅收方面將給予優惠,成都將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租賃試點的啟動距離住建部下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不足半月,速度超乎尋常,從另外一方面顯示了政府對發展租房的決心。
專家表示,加強租賃市場,培育租賃需求,有利于房價的穩定,將是我國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方面,未來將有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入推進租賃市場發展的行列。
更多城市或可租房落戶
租房可落戶,可謂是“租購同權”在戶籍領域的體現。“由于入學等重要公共福利都與戶籍掛鉤,若租賃不能落戶,‘租購同權’就無從談起。”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租房可落戶有利于租賃關系穩定,而租賃關系穩定的核心其實是產權中的資產收益和使用權中的公共福利。
此前,住建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成為首批試點。
隨后,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張大偉認為,鼓勵租賃有兩個辦法:要么是直接增加租賃房源,北京、上海等地已經在做;要么是增加租賃權利,但要先征得房主同意或者保護其應有權益。“如果只想與房主分割權利,則可能引發租金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