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日前,城市化委員會戰略合作機構廣西省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城鄉立體綠化推廣工作實施方案,旨在推進城市立體綠化的推廣實施,美化城市景觀,綜合利用城市空間資源,提高城市生態質量,實現國家園林城市創建目標。
其工作目標一是通過開展城鄉立體綠化推廣活動,城區主要街道、橋梁、構筑物、屋頂、擋墻、陽臺、護坡等立體綠化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城區立體綠化達到一定規模和較好效果。
實施范圍包括:(一)港南區、港北區及覃塘區要對轄區內具備條件的主要街道、重要節點、公共建(構)筑物及視野范圍內所有具備條件的擋墻、屋頂、護坡、橋梁等實施立體綠化,特別是對各城區的機關單位、企事業單位、醫院、學校、新建小區及新建橋梁要盡可能實施屋頂綠化和橋梁綠化。(二)桂平市和平南縣可參照本方案的精神和方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實施辦法,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城鄉空間立體綠化工作。
其具體措施如下:
(一)加強領導,嚴格把關。
城市立體綠化推廣活動由市城市管理監督局統一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加強領導,把立體綠化推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步驟,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確保立體綠化推廣活動地實施。新開工房屋、橋梁建設項目應積極推廣立體綠化,規劃和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審批、綠化用地面積審核、竣工規劃核實時要嚴格把關。
(二)政府引導,社會參與。
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共同抓好抓實我市的立體綠化推廣工作。鼓勵已完工或在建建(構)筑物的項目業主進行立體綠化改造和建設;動員社會、集體、個人共同參與,對在建的或近10年內完工且符合建筑安全的屋頂進行立體綠化改造。同時,將立體綠化推廣工作納入 “園林式單位”“園林式小區”的創建活動,以獎代補,激勵全社會廣泛參與立體綠化建設。
(三)各司其責,共同推進。
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立體綠化推廣工作的總體安排,組織實施主次干道、重要節點、大型公共建筑的立體綠化,協調督促指導單位、居民小區的立體綠化推廣實施工作。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對新建小區、新建公共設施的規劃審批、綠化用地面積審核、竣工規劃核實時要嚴格把關。
市城市管理監督局負責市級主要公園、廣場、主干道綠島等處立體綠化推廣工作;加強對各區立體綠化推廣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服務。
市林業局負責對其事權范圍內的邊坡、擋墻推廣實施立體綠化,在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新建項目的建設中,積極推廣實施立體綠化。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事權范圍內新建道路兩側邊坡、新建橋梁等立體綠化的推廣實施工作。
各建設單位(業主)負責各自建設項目的立體綠化工作,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在項目規劃、建設、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各街道、居委會負責做好本轄區內立體綠化推廣工作,加強對立體綠化的保護和養護工作等。
(四)依法實施,確保安全。
立體綠化應符合《消防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并參照立體綠化相關技術指導,滿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施工方案應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注意屋頂承重和防滲。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屋頂綠化改造必須在確保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進行,嚴禁屋頂違章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