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21 10:16:46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何勇海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將平臺經濟視為經濟新增長點,并探索新業態的監管規制。8月18日,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舉辦“互聯網平臺競爭法律問題研討會”,大部分與會專家認為:平臺經濟中出現各種新的交易規則,“獨家交易”是其中之一,之前“獨家交易”被籠統稱為“二選一”,被視作要求商家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這個說法是對商業常識的誤解。(8月20日環球網)
互聯網平臺交易中的“二選一”,的確是近年來社會公眾熱議、經濟學者討論、諸多傳播媒介炒作的話題。所謂平臺交易“二選一”,是指在平臺促銷活動中,一些平臺為保證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要求入駐商家只能在一家平臺參加促銷。此前的觀點普遍認為,“二選一”對入駐平臺的商家來說,銷售渠道減少了,會影響銷售量和盈利;對網絡購物的消費者來說,降低了購物方式的多樣性,也可能影響到享受一定的商品折扣。
實際上,如果我們跳出互聯網經濟看“二選一”,其本質就是“獨家交易”。它并非互聯網行業特有交易規則,在傳統行業也普遍存在,比如肯德基賣的是百事可樂,而麥當勞賣的則是可口可樂。在傳統行業中,一個經營者在特定范圍內只向另一個特定經營者供應或購買商品的交易方式,可謂數不勝數,雙方基本是自愿,并非通過脅迫、引誘實現獨家交易。互聯網平臺提出“獨家交易”,為何就是脅迫、引誘的霸道行為呢?
平臺要求商家“二選一”“獨家交易”,未必是因自己強勢,而對弱勢商家作出排他性要求。如今平臺競爭十分激烈,沒有任何一家平臺可以控制市場,平臺要求商家“獨家交易”,恰恰是想要保護自己的不得已之舉。平臺競爭最在意的首要目標是用戶,包括入駐商家和消費者,而商家競爭最在意的卻是入駐平臺的數量,消費者最在意的卻是商品價格的高低。如果商家與消費者的訴求是正常的,那么平臺的訴求也無可厚非。
認為“二選一”影響商家銷量和盈利,影響消費者享受商品折扣,那么,有大量成本投入的平臺用戶流失損失,誰來彌補?再說,商家如不愿“二選一”,可以退出某個平臺,平臺不為之服務也是正常商業行為,任何一個平臺都有各自的資源稟賦,這個資源是有限有價的,他們可以選擇合作伙伴,向合作伙伴傾斜資源,以達到合作共贏;如果彼此不是合作伙伴,或者沒有達成合作意向,自然也不必白白付出自己有限的資源。
在我看來,該給惡名化的“二選一”正名了。早有不少專家表示,在互聯網平臺這個多邊市場,“二選一”本身就是個偽命題,更何況,“獨家交易”只要是平等自愿達成,按照商業規則來執行,就是正當的公平競爭,就沒有必要加以干預,就應該讓市場的歸市場,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既然國務院的上述《指導意見》將平臺經濟視為經濟新增長點、經濟發展新動能,就應該采取審慎、包容的監管理念,而不是求全責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