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日前聯合出臺《江西省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培育工作方案》,加快構建全省以企業為主體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為培育國家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做好儲備。
《方案》中的綠色技術創新企業是指從事降低消耗、減少污染、改善生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興技術,包括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保護與修復、城鄉綠色基礎設施、生態農業等領域,涵蓋產品設計、生產、消費、回收利用等環節的技術的企業。
《方案》提出,列入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培育名單的企業可享受同等條件下省級科技項目優先立項等優惠政策。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培育期為三年,實行動態管理,培育期滿進行績效評價。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將依據績效評價報告,集中組織綜合評議,形成考評意見。對考評為“合格”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并繼續享受培育企業的優惠政策;考評為“不合格”的企業將終止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