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銀建出租車公司的陳師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每月拉活七八千,交上公司的份兒錢三千多,還得刨去油錢吧,最后裝兜里的也就3000塊錢。”他的這一說法,贏得了絕大多數(shù)出租車司機的贊同,說起公司的份兒錢,大多數(shù)司機都覺得,收得太高了。“每天干8個小時,只有兩個小時是給自己賺錢,其他的都給了公司。”(《人民日報》8月25日)
如果出租車司機交給公司的“份兒錢”能夠換來大體差不多等值的服務或者福利待遇,也算是物有所值。但現(xiàn)實正如北京新月出租車公司一位趙師傅所說的,“你說出租車公司每月干嗎?基本上就是收份兒錢和處罰。”而之所以出租車公司更重視“收份兒錢和處罰”,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出租車公司和司機之間的關系,是一種非常原始的“承包關系”,在這種關系之下,作為發(fā)包方的出租車公司,自然更多考慮如何保證自己的“發(fā)包利益”。
正是在這種利益分配格局之下,出租車市場一旦遭遇市場的沖擊,比如說油價上漲導致成本上升時,出租車公司就會更多地從自己的利益出發(fā),考慮如何將市場波動的風險轉(zhuǎn)嫁出去,而不是通過“內(nèi)部挖潛”來消化成本上漲的壓力。這樣一來,應對市場風險的途徑只有一條,就是進行調(diào)價聽證,而且在出租車公司把“內(nèi)部挖潛”消化成本上漲壓力明確排除在外時,所謂調(diào)價不過是“漲價”的代名詞,所以我們就看到幾乎所有的出租車調(diào)價聽證都是“聽漲會”。
漲價表面上看是對出租車司機有利,而且像杭州等一些地方,在舉行出租車調(diào)價聽證會時,就明確表示漲價的收益要用于改善出租車司機的收入狀況。但問題是,在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漲價從來都是“雙刃劍”,單價固然上去了,但“銷售量”卻下去了。此消彼長之間,出租車司機能否真正從漲價中受益,實在是一個難以簡單下定論的問題。至少從目前的情況看,在這個問題上,出租車司機如魚飲水冷暖自知,可在太多出租車調(diào)價聽證會時,如果征求出租車司機的意見,鮮有支持漲價的,而大多都要求降低“份兒錢”。
可在不少地方舉行出租車調(diào)價聽證會時,恰恰就是裝著聽不見司機的這些聲音,而是擅自替出租車司機做主,以召開“聽漲會”的方式告訴出租車司機,我們舉行聽證會就是為了維護你們的利益。可是,這種打著維護出租車司機的利益的調(diào)價聽證,實際上是在轉(zhuǎn)移矛盾,把原本屬于出租車司機和出租車公司之間的利益分配矛盾,轉(zhuǎn)化為出租車司機和消費者之間的矛盾,從而在保證出租車公司利益不受市場波動影響的同時,讓出租車司機和消費者共同來承擔。
回避真正的矛盾,只會讓矛盾逐漸積累直至最終爆發(fā)。近些年來,雖然出租車調(diào)整聽證一直在“如火如荼”地舉行,但由于始終沒有觸及出租車調(diào)價問題的本質(zhì),并無助于實質(zhì)性問題的解決,所以我們看到像出租車集體停運這樣的群體性突發(fā)事件屢屢發(fā)生,而且驚人一致的是,每次出租車司機的矛頭指向的都不是所謂“運價太低”,而是出租車公司對出租車司機的盤剝太多。
其實,這些真實的聲音,在每次出租車調(diào)價聽證會召開時,甚至用不著刻意去“打撈”,就早已“浮出水面”。所以,問題的關鍵不在于有沒有真實的聲音以及有沒有徹底解決問題的辦法,而是有沒有不回避實質(zhì)問題的態(tài)度和決心。在出租車司機已經(jīng)“過河”的情況下,一些地方還在假裝不明就里地“摸石頭”。既然出租車調(diào)價聽證會一直都在假裝聽不見出租車司機真實的聲音,那也就休怪出租車司機屢屢通過集體停運來表達對“假裝滿意”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