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張艷芬 游星宇 劉倩 李向新 實習生盧佳昨日南方都市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廣州的士調價方案已于上周五舉行的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并獲原則性通過,其內容基本參照“方案二”,即的士起步價將調至10元,不再收取燃油附加,但沒有透露具體實施時間。據悉,出租車調表時間將在“十一”假期后開展,估計廣州近1 .8萬輛出租車完成調表需約50日。
夜間附加未列入調價方案
廣州出租車業內人士表示,已獲悉出租車調價方案在上周五的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但未見相關文字性通告,這次具體通過的方案是7月份出租車聽證會上提出的“方案二”,即起步價10元/2 .5公里。以后L PG氣價每變動0 .83元/升,出租汽車起步價相應變動(調高或調低)1元,續租價維持2.6元/公里不變。車用L PG零售價格4.80元/升定為基準氣價(氣價區間為4 .39元/升至5 .22元/升),其對應的出租汽車基準起步價為10元/2.5公里,續租價為2.6元/公里。而候時費與空駛費與目前一樣維持不變。“方案一”提到的夜間附加未列入這次調價方案。
市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我們也知道方案是已經確定下來了,市政府也開過會了,但是還沒有形成文件”。該人士稱,只要還沒有看到文件就不會對外公布具體的內容。廣州廣駿等幾大出租車企業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未收到文件性通知,具體調表時間目前仍未作任何安排。
全部完成調表預計約需50天
據悉,要把廣州約1 .8萬輛出租車全部完成調表,估計要50天,預計需花200萬元,這部分費用將完全由出租車企業承擔。其間的士司機到底是按照9元還是10元的“起步價”收費?此前的調價方案“配套措施”曾提及,計價器調整期間,“未調整計價器的出租車經營者在原運價基礎上向乘客加收或返還1元/車次的運價補充,已調整計價器的出租車經營者不得另行加收或返還運價補充”收費,但過了50日后則無論是否已經調表均“按表打票”。
盡管8月份廣州市物價局副巡視員張奇德曾說,調表期間已調車輛和未調車輛一律按照新方案收費,屆時會統一在出租車上貼出通知。但出租車業內人士擔心,這樣會引起市民誤會,該人士表示,調表期間可能采取靈活措施,未調表的出租車很可能按目前收費標準(即7元起步價加2元燃油附加)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