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母親耗資6000元將我的農村戶口遷到了縣城(山東的一個普通縣城),時年7歲的我搖身一變成了“城里人”。現在來看,誰都知道 6000元對一個1991年的農村家庭意味著什么。當時農村土地沒有像現在這么值錢,農民種地基本不賺錢,只能養活自己,且沒有任何社會保障。除了就業服 務,基本醫保、養老保險等基本公共服務在當時也是只有城市居民才能享受的“待遇”。
誰都知道買城市戶口的行為并不算什么合法的行為,但在城鄉隔閡的時代里也不失為改變命運的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做法。世事變遷,造化弄人。社會的 發展逐漸證明這是一個錯誤的決定。且不論自從我“被入戶”后每次農村分土地都沒份、每年都要交幾百元的提留,隨著10年后我考入大學、戶口不論城鄉都一律 被遷入大學所在地,當年母親為我所做的一切徹底地淪為了無用功。到后來,入我們當地的縣城戶口已經不需要繳任何費用了。又一個10年后,從新聞上獲悉全國 的城市人口首超農村,看到貴報社論談及“城鄉平權須繼續破冰”,不禁感慨萬千。
從自己的經歷得出的教訓來看,所謂城市人口、農村人口的說法只是空殼而已,城鄉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才是根本和關鍵所在。其實,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只是一紙空文,人們之所以對城市趨之若鶩,根源在于附加在這種身份標簽之上的公民權利差異。
事實上,作為個體的自我經歷就是整個國家發展變化的一個縮影,當年家人幫我入城市戶口不也是出于“盡快改變貧窮落后面貌”的美好愿望嗎?但這樣 的“城市化”已被歷史的發展所證偽,它注定無法通過實踐的檢驗。同樣的道理,假若教育、醫療、社保、福利、就業和文化等方面的資源配置繼續偏重于城市的固 有格局不發生改變,所謂的城鄉平權就僅僅是流于形式的一句口號而已。